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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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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电子城 编号:临2012-017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公告形式发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代表股份405,981,3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80,097,402股的69.99%。董事长王岩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5,981,375股,表决结果:

 同意票:405,981,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聘请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5,981,375股,表决结果:

 同意票:405,981,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聘请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由韩映辉、曹德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律师见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30日

 备查文件:

 1、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纪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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