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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3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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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码:2012-030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铝业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851号《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研究决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17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码:2012-031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铝业”或“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12年9月13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邮 编:136200。

(3)联系电话:0437-3166501

(4)传 真:0437-3166501

(5)联 系 人:张莹莹

五、备查文件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审议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铝业 公告编码:2012—032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商务、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铝业或公司)于2012年6月14日和2012年7月3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并办理了有关商务、工商变更事宜。

2012年7月9日,公司取得了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及董事变更的批复》(吉经合审办字[2012]138号),并更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吉府字[2008]0030号)。

2011年7月11日,公司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000400007827)。

经营范围变更前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铝合金散热器制造、铝塑管制造、生产经营铝材、铜材、塑材、铝板带、各种铝制品及铝门窗的制作和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范围变更后如下: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铝合金型材、棒材、管材(包括无缝管)、铝板带、铜材、塑材并销售产品;制造铝加工产品、铝合金散热器、铝塑管;制作、安装铝制品及铝门窗;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公司其他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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