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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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除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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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招股说明书摘要中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导致。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股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333.8万股,全部为流通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政府定价导致的风险
我国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包含天然气出厂价格、长输管道的管输价格、城市输配价格三部分。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出厂基准价,具体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在一定的浮动范围内协商确定;管输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干线分输站以下输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由当地物价部门制定。政府物价部门在制定输气价格及城市燃气价格时,主要考虑因素为企业经营成本及合理利润;与石油、煤等各相关能源价格的比较;政府的能源利用政策等。
目前,本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公司通过自有长输管道和CNG运输车向城市输送的天然气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城市供热、天然气汽车等,公司同时还提供居民天然气入户管道安装工程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公用事业,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由公司业务所在地发改委等物价管理部门核定。随着公司业务的拓展,未来公司可能为工业用户提供管输天然气服务,管输服务的收费标准目前由国家发改委核定。公司的天然气采购来自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有关规定,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了《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且依据上述协议逐年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2012年度签署的《天然气购销合同》约定:天然气采购价格按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塔里木油气田分公司供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含增值税)执行)下浮10%执行,超过2009年实际用气量部分按基准价格执行。
如上所述,公司的上下游价格均受到较为严格的管制,使得公司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如果宏观经济环境或行业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尽管公司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但仍可能不会及时和充分调整相关价格,使得上下游价格变化可能存在时间差和不一致性,如果上下游价格调整导致公司利润空间缩小,则可能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作为公用事业行业,天然气价格和入户安装服务价格的调整涉及广大民生,虽然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定价及价格调整时会充分考虑投资人的合理回报及稳定运行的重要性,但现行定价机制仍可能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
(二)依赖单一气源及供应商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天然气全部由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处理厂供应,英买力气田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之一,公司自主建设了气田至阿克苏市的148公里天然气长输管线。
公司气源的保障依赖上游供应商――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若上游供应商供应量大幅减少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照合同保证天然气的供应,则短期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最终影响下游用户的生产和生活。公司对中石油的依赖与中石油在天然气行业的独特垄断地位密不可分,中石油作为国内具有绝对垄断地位的天然气供应商,在全国尤其是新疆地区具有丰富的储量保障,并且具有足够的产能。公司的气源地亦是西气东输的气源地,气量供应较为稳定可靠。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密切合作关系,按照行业惯例与其签订了20年的长期供气框架协议(自2009年12月起),且在协议到期时拥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按照我国现行的天然气行业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天然气由国家统筹分配和管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为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解决南疆三地州城镇居民基本用能问题,加快实施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中石油规划了“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该工程将途经阿克苏地区、克州地区、喀什地区和和田地区,管道主要沿314国道、南疆铁路建设,管道输气能力以南疆三地州主要县市和兵团农牧团场民用气量为设计依据。预计2013年12月底达到通气条件,该管线主要气源为英买力气田。环塔管线的建成将南疆区域的主要气田以及主要用户区域连成一片,可为公司提供第二气源保障。但在环塔管线未正式通气前,本公司短期内尚不能形成一个多气源的天然气管道网络。若英买力气田天然气供应量大幅减少或生产运行中出现重大事故,短期内将对本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并可能影响终端用户的生活与生产。
(三)特许经营权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城市天然气销售和居民入户管道安装业务属于公用事业,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业务经营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公司进行区域扩张首先需要获得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的取得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各方面都有较高的要求,由于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通常期限较长且具有排他性,如果公司不能顺利取得新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公司的区域扩张将受到较大限制。
本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南疆地区,目前发行人已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瓦提县、乌什县和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克州地区的阿合奇县、喀什地区的巴楚县等地区取得为期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上述特许经营权协议对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如果不能持续满足相关要求,将可能导致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或丧失,使公司经营受到不利影响。
(四)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风险
天然气管道运输及城镇燃气业务可能会受到各种事故及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天然气长输管道沿线为戈壁、沙漠地貌,容易受到风沙、山洪、地震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公司的城区燃气管道沿线处于城区范围内,管道沿线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管道的交叉、并行施工作业对管道可能造成损伤;非法占压管道的违章建筑造成安全隐患;管道自身配套设施不完善,部分设施落后老化、材料缺陷、施工缺陷等也易造成安全事故。同时,还可能受暴雨、洪水、地震、雷电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公司的居民天然气业务由于部分设备仪表安装在用户家中,可能由于居民使用不当、安全意识不足等因素出现事故。公司经营的加气站可能由于操作员操作不当、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存在安全隐患。上述因素可能导致管道漏点、开孔及完全开裂等事故或严重后果,造成天然气泄漏、供应中断、火灾、爆炸、财产损毁、人员伤亡等事故。
一直以来,公司依照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公司实际,积极与当地政府保持紧密合作,高度重视输气生产的安全,强化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证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努力创建安全型企业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同时,本公司输气管道建设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均委托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进行安全性评价,设计单位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原油和天然气工程建设站(厂)总图设计规范(SYJ48-9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等相关规定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公司并严格按照安全设计进行工程施工。
为了防范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公司并于2010年8月购买了长输管线、中压管网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等。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未因自然灾害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同时未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但是,本公司运营的天然气管道线长面广,燃气管道沿线情况复杂,虽然本公司已采取了多项安全措施,但不能完全排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可能对本公司造成较大的损失。
(五)业务区域较为集中和扩张受到局限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主要业务集中在新疆南疆地区。公司目前已取得了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乌什县、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等地为期30年的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并计划在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地新建加气站。
除公司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外,公司周边地区目前绝大部分县市均已有其他天然气企业取得特许经营权。公司周边天然气企业规模较小,且较为分散,而发行人具有自建长输管线运营成本低和一定的规模整合优势,有望通过收购整合周边天然气企业的方式拓展业务区域。但由于收购谈判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公司资本实力有限等因素,公司业务区域的扩张仍将存在较大的局限性。
因此,尽管公司未来还计划通过新建、收购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扩展经营区域,但是公司资本实力有限,进入其他地区开展业务的难度较大,在一段时间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仍将局限于现有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放慢或经济下滑,当地天然气市场格局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等,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塔线修建与公司长输管线竞争的风险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精神,计划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其中优先建设英买力-喀什管道,长度为668公里,设计输气能力14亿立方米/年,该管道将途经公司主要业务区域阿克苏市、巴楚县、图木舒克市等地。环塔管线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汇集南疆塔里木盆地周边各气田生产的天然气,一方面解决南疆当地部分未通气区域的供气问题,另一方面,作为部分已供气区域的供气补充。环塔管线供气能力有限(14亿立方米/年),且覆盖区域广泛,供气用户广泛,足以消化该管线的供气量,预计不会对公司的长输管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环塔管线建设的英买力-喀什管道走向与公司自建的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的长输管线存在一定的重合,且英买力-喀什管道设计输气量较大,在满输情况下可能比公司单位输气成本低,公司与其竞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但公司在所开拓的上述业务区域内均取得了特许经营权,并享有30年独家经营的权力,同时公司还将积极拓展业务区域,通过自建或收购的方式加快占据相关市场。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以及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加气站建成投产,公司用气量将大幅增长,本公司的阿克苏纺织工业城以及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还将使得公司增加大用气量的天然气工业用户,届时公司将为这些天然气工业用户提供管输服务,公司现有的长输管线输气能力可能无法满足需求,环塔线的建成有助于拓展公司的气源,提高本公司的输气能力提升和降低输气成本。
(七)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的风险
2010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038.9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0.94%;2011年,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858.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9.78%。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公司发行当年的净利润难以保持同比例增长,可能将导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在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38%股份,并与其妻子狄蓉以及兄弟周续东通过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控制公司3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8%股份,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45%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股份,周举东在公司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完成后,周举东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在组织和制度层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且周举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但是,周举东利用其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和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决策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周举东有时可能与其他股东利益产生冲突,本公司无法保证作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周举东的表决一定会有利于其他股东。
四、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2011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关于修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涉及利润分配政策有关章节内容的议案》。根据《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上市三年内)》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所述: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政策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以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拟定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审议时,除考虑上述因素外,还应查阅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更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审阅、制定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按照公司执行有效的股利分配政策确定该时段内各期的股东回报计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当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5、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发展的情况或外部经营环境重大变更确需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调整规划的议案先征求监事会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6、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7、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9、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发行上市三年内的具体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若公司营收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根据盈利状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规划时将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正常业务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的原则;并保证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不低于公司净利润增长的幅度。
3、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发展规划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监事会发表意见,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后实施。”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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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jiang Haoyuan Gas Co.,Ltd.
法定代表人:周举东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2月21日
整体变更时间:2010年9月20日
住所:阿克苏英阿瓦提路2号
邮政编码:843000
电 话:0997-6888585
传 真:0997-2285202
互联网网址:http://www.hytrq.com
电子邮箱:hytrq_tuerhong@163.com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天然气销售、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代收服务费;燃气设备材料销售及中介、天然气业务中介咨询及技术服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2010年8月16日经浩源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由浩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20日在阿克苏地区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为652900050001481,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
(二)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及发起设立时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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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本公司总股本为5,5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3.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48%。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周举东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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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本公司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前7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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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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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天然气的运输(含管道运输)、加工、销售与服务业务,即从上游天然气开发商购入天然气,通过本公司建设及经营的长输管线输送至阿克苏,而后通过城市中压管网输送给城市居民用户;或通过公司经营的CNG加气站和管道加气站销售给车辆用户;部分距离较远地区用户通过CNG运输槽车运输并充装至当地中压管网和加气站供应给当地居民、车辆、公福用户、供暖企业等用户。本公司通过业务重组收购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管道安装分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及业务后,本公司可以承担天然气入户管道安装工程,主要客户为居民、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公福用户等。
本公司地处西气东输的源头,主气源来自西气东输主气田-英买力气田,公司主要在新疆南疆地区从事天然气输送和销售服务。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喀什地区的巴楚县、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等县市取得30年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同时还与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招商局签署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拜城县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工程投资及经营框架协议》,以管道输送形式向拜城工业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公司并拟在阿克苏市喀拉塔勒镇、图木舒克市等地新建天然气加气站。目前,已经实际在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合奇县一市三县从事当地天然气运输和销售业务。
本公司经营的主要产品是天然气管输服务及天然气,天然气主要用于居民生活、城市供热、燃气汽车等,公司同时还提供居民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服务。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对于工业用户、大型商业用户、房地产开发商等,由公司的市场销售人员上门与用户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在技术、经济上为其设计可行方案,与其签订天然气销售合同,然后施工安装燃气管线,为其供应天然气。
对于居民用户、小型商业用户等,公司通过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扩大燃气管网供气范围发展客户。用户在公司营业厅办理完燃气安装手续及签订合同后,公司为其施工安装燃气庭院管线,为其供应天然气。
公司结算方式分为先付费和后付费两种,先付费为用户先到营业厅燃气表卡充值后消费,后付费为公司定期抄表,用户按抄表消费燃气数量到营业厅缴费。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目前公司主要的天然气供货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报告期上游天然气的供给情况如下:
单位:万立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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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订了供气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将保证公司城市燃气足量供应。自本公司正式运营以来,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一直为本公司稳定供气。本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城市居民,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为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本公司的稳定供气会得到政府及上游供气企业的长期支持。
(四)行业竞争情况
1、我国天然气管输行业竞争格局
中国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呈现出三个巨头(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若干省域天然气管输企业同时存在的竞争格局。三大巨头作为集天然气采集、长输干线以及下游化工为一身的全国性公司,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实力雄厚,具有十分强大的竞争优势,尤其是中石油拥有我国绝大部分的天然气长输干线管网。由于历史原因,中石油在全国天然气管网中占有大部分市场份额,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市场份额相对较小;随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川气东输”项目的实施,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份额有所增加,但近期仍无法改变中石油的市场份额占优的局面。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2010年末,中石油油气管道总长度为56,840公里,其中:天然气管道长度为32,801公里,原油管道长度为14,782公里,成品油管道长度为9,257公里。天然气销量630.11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7%,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截至2010年年底,中石油天然气探明开发和未开发储量655,027亿立方英尺,探明开发储量311,024亿立方英尺。
2、我国城市燃气行业竞争格局
(1)全国城市燃气行业格局
截止目前,我国已有300多个城市开通管道燃气业务,这些城市的管道燃气运营商是该行业的主要企业。由于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在同一城市或同一区域实行独家特许经营同时城市管道燃气是城市基础设施,为广大居民及工商业主提供燃气供应服务,属于公用事业类行业,因此国内燃气运营企业向异地城市扩张起步较晚,主要是本地企业经营本地城市燃气供应。但由于国外城市管道燃气行业发展较早,也比较成熟,外资企业很早就开始积极投资于我国的城市管道燃气项目。
(2)新疆城市燃气竞争格局
总体来讲,新疆天然气资源极为丰富,已探明蕴藏量占全国的 34%,但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①新疆对天然气资源的占有利用程度有限,绝大部分用于出疆,但根据国家最新的政策,在城市燃气方面将适当向产地倾斜;②天然气的生产地与地区需求不相符,产出方面南(疆)多北少,而需求北多南少,造成区域性资源紧张;③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幅员辽阔),产地与市场,市场与市场之间距离过长,管网建设投资巨大,管网密度远低于其他已利用天然气的省区。市场利用的成本和难度加大。④市场密度不够,单体(区域)市场容量相对较低;利用率和利用层次不高,以城镇居民用气为主。工业用气以中央企业为主,地方经济对天然气的需求限制较多。⑤新疆地区城市燃气企业数量较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分割较为严重。现有经营者普遍规模偏小,实力有限,以区域性市场占有为主,鲜有跨区域经营者,国内大的燃气经营企业无一进入,竞争程度低。
(五)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自主建设了从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至阿克苏市的148公里天然气长输管线,英买力气田群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包括英买力、羊塔克、玉东2三个凝析气田,合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656.28亿立方米,拥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根据公司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保证城市燃气足量供应。
公司目前已在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以及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合奇县取得30年的特许经营权并已实际从事城市燃气服务,同时还新取得了喀什地区巴楚县的30年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同时还与阿克苏地区的拜城县招商局签署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拜城县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工程投资及经营框架协议》,为公司业务增长奠定了基础。公司在上述地区开展的业务具有自然垄断业务,完全占有上述地区的城市燃气业务。
五、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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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成新度”是净值与原值之比。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是运输管线、城市管线、加气站机器设备和运输设备,体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及分销行业的特点。本公司运输管线(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母站的148公里上输管线)在2009年年末完工并投入运营,阿克苏市城市中压管线于2006年开工建设并于2007年8月通气,各县城城市管线逐步建成通气,并随着经济发展及城区建设城区管网持续新增铺设。因此,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成新率较高,技术先进,短期内不存在报废或更新的可能。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止至2012年6月30日原值在500,000.00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合计净值为21,599.92万元,占公司固定资产净值24,241.68万元的89.10%。
经本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截止2012年6月30日,发行人共拥有50辆机动车,主要包括天然气牵引车、挂车(即天然气槽车)以及普通机动车,具体情况如下:
3、主要房屋建筑物取得、使用及分布情况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发行人共占用房屋建筑物28处,已全部办理房屋产权证,另外租赁房屋建筑物1处。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本公司共占用土地20宗,其中出让土地2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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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2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6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3,001.10平方米,评估金额62.18万元(人民币,下同),抵押贷款金额为37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②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2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871.30平方米,评估金额57.2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34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③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0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4,069.90平方米,评估金额82.53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4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④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1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5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706.00平方米,评估金额55.9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33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⑤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19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721.60平方米,评估金额98.91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5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⑥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3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20,869.70平方米,评估金额366.39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21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⑦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17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4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14,011.40平方米,评估金额245.98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147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⑧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095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9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21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362.96平方米,评估金额48.92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29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8日。
⑨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1)第6460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13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3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4,287.00平方米,评估金额89.1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53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12日。
⑩ 证号为阿市国用(2010)第6525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设置了抵押权,并于2011年12月13日在阿克苏市国土资源局登记,《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阿市他项(2011)第4031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抵押面积为126.09平方米,评估金额19.60万元,抵押贷款金额为11万元,抵押权存续期限至2012年12月12日。
2、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签署日,新疆浩源拥有以下特许经营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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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对于公司长输管线所占用的土地公司办理的他项权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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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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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周举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9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持有盛威实业51%的股权,盛威实业持有本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周举东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68%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通过本公司从事天然气输配及供应业务外,未直接或通过其他经营主体从事同类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及股东盛威实业分别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明确声明其目前不存在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未来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就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其应采取的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以及赔偿因同业竞争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等事项作出了承诺。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盛威实业、盛威建筑、盛威房地产。盛威建筑及盛威房地产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发行人与关联方进行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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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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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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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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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①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资金1,1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本公司向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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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②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资金6,481,593.03.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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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③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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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资金其应收利息的公允价值计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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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收益计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之“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3)关联方提供资金
2009年度,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资金173,704,000.00元,同期本公司偿还资金11,924,000.00元。2010年度,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资金24,620,390.45元,同期本公司偿还资金184,400,390.45元。
2010年12月,本公司与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签订三方转贷协议,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将余额为75,500,000.00元贷款转贷给本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资金余额为零。
(4)购买固定资产的关联交易
2010年10月,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公司原向其租赁的行政办公用房以协议价格2,692,000.00元转让给本公司。
2011年3月,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本公司原向其租赁的客服中心用房以协议价格871,444.00元转让给本公司。
(5)业务与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2010年5月,本公司与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业务与资产转移协议,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其管道安装分公司的入户安装业务以及相关资产15,370,758.21元和负债11,912,012.65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向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对价3,458,745.56元。
(6)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2010年5月,本公司将持有乌什县盛威物流输配有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权按账面价值5,000,000.00元转让给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周举东、公司股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资金、接受或提供担保、从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固定资产、与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收购业务与资产、与阿克苏基岩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2011年又一期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客观上起到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作用,交易行为公平、公正,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交易的条件和内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已通过有关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加以确定,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前述关联交易已取得了公司内部的授权或事后取得了内部决策机构的认可,其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由于发行人与关联企业的关系而影响发行人重大合同履行的现象,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内容,也不会影响发行人此次股票的发行、上市。”
(四)关联交易对财务和经营的影响
本公司产供销系统独立、完整,生产经营上不存在依赖关联方情形。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价格管理制度等,保证关联交易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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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各董事简况如下:
周举东,男,汉族,1968年11月12日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7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工民建专业,1991年7月~1993年5月在阿克苏市城建局工作,1993年 5月-1998年3月任阿克苏市城建劳动服务公司经理,1999年8月任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0年8月起任阿克苏盛威市政土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1年1月起任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02年9月起任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6年4月起任阿克苏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07年2月起任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08年1月起任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自2008年3月起任新疆浩源董事长,自2010年2月起任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自2010年5月起任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自2010年8月起任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新疆浩源董事长、盛威实业董事长、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田永革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3月以前曾任职疆维吾尔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众和投资监事。
许榕女士,出生于196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西期货经纪公司经纪人、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香港何锡麟会计师行高级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财务总监,2010年9月至2010年11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杨生汉先生,出生于194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石油新疆独山子炼油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中石油总部炼油化工局局长,中石油苏丹项目炼油厂建设指挥部指挥长,中石油苏丹聚丙烯项目部指挥长,宁夏宝塔石化集团顾问(2004年),新疆金龙洋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顾问(2010年)。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汤琦瑾女士,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职新疆汽车厂。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职新疆财经大学会计系,2006年4月至今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并在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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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3年。各监事简历如下:
胡中友先生,出生于1965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共产党员。曾任阿克苏市政公司工程队队长,阿克苏市城建劳务服务公司市政工程管理、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2003年至今任盛威实业总经理,2010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新疆浩源监事会主席、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监事、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沈学锋先生,出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阿克苏市建材厂任财务科科长,阿克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新疆绿洲果业股份公司任主办会计,阿克苏市审计局,阿克苏市环卫处车队。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内部审计,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内部审计。
韩小锋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0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阿克苏盛威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01年3月至2009年3月任阿克苏盛威集团行政部长,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行政部长。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行政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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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3年。高级管理人员简况如下:
田永革先生,本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七、(一)董事会成员”)。
吐尔洪﹒艾麦尔先生,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阿克苏市计委科员,阿克苏市统计局科员、副局长、局长,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中共阿克苏市委市委常委兼经济工作部部长,阿克苏市副市长、阿克苏地区旅游局副局长。2007年4至2010年8月任浩源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曾春友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1990年3月至1998年6月任乌鲁木齐市公交公司三分公司技术员,1998年7月至2007年3月任乌鲁木齐市公交燃料公司加气站站长等职,2007年4月至2008年9月任五家渠市天昊燃气公司经理兼改车厂经理,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任库车县升高燃气公司经理。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任浩源有限总工程师,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廖成杰先生:出生于197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93年10月至2001年8月就职于地区二建。2001年8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阿克苏市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宏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9月至今任职本公司,2010年3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榕女士,本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参见本节“七、(一)董事会成员”)。
索毅先生:出生于194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以前在阿克苏地委办公室工作,前后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机关副秘书长等职,1998年10月轮岗调阿克苏行署工作,前后担任阿克苏行署机关副秘书长兼地区接待处处长、2010年调任阿克苏行署办公室调研员、2011年1月退休,2011年3月至今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四)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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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之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股情况。
(五)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通过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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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股权。
(2)通过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
单位: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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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周续东为周举东之兄弟,狄蓉为周举东之妻子。
注2: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股权。
除上述情况外,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间接持股情况。
(六)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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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依法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障、失业、养老、工伤等保险。
经2010年10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为10万元(税前)。此外,公司除支付上述报酬外,对于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据实予以报销。
(七)本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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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其他任职情况。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周举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9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持有盛威实业50.98%的股权,并通过盛威实业持有本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周举东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控制本公司68%的股份,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另外,周举东还持有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股份,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举东先生,身份证号码:652901196811120811xx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九、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三年一期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天健审[2012]3-1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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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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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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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词汇: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新疆浩源 | 指 |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浩源有限 | 指 | 本公司前身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盛威实业 | 指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众和投资 | 指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城建集团、阿克苏城建集团 | 指 |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盛威建筑 | 指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南疆、南疆 | 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天山以南的地区,天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三大山脉之一,是南疆与北疆的重要分界线,南疆主要包括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州地区 |
克州地区 | 指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改委 | 指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资委 | 指 |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经贸委 | 指 | 经济贸易委员会 |
建设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工商局 | 指 | 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中石油 | 指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主承销商、保荐人、招商证券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通商 | 指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会计师、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评估师、中联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 | 指 |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章程、章程 | 指 |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 |
专业词汇: |
天然气 | 指 | 在不同地质条件下形成、运移并以一定压力储集在地下构造中的可燃性混合气体,其化学组成以甲烷为主。 |
燃气 | 指 | 供城镇民用(包括家用及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的气体燃料。燃气的种类很多,按其来源或生产方法不同,可分为天然气、人工煤气、石油气等。 |
标准状态 | 指 | 温度为20℃(293.15K),绝对压力101.325KPa(一个标准大气压) |
标准立方米、立方米、方 | 指 | 在标准状态下,充满一立方米体积的天然气数量。 |
CNG | 指 | 压缩天然气(Compressed Natural Gas)。压缩到压力大于或等于10MPa且不大于25MPa的气态天然气,一立方米压缩天然气约为200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
LNG | 指 | 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当天然气冷却至约-162摄氏度时,由气态转变成液态,称为液化天然气,体积约为原气态时体积的1/600,重量仅为同体积水的45%左右 |
CNGV用户 | 指 | 压缩天然气汽车 |
公福用户 | 指 | 本公司的餐馆、食堂、宾馆等商业燃气用户。 |
首站 | 指 | 输气管道的起点站。一般具有分离、调压、计量、清管等功能。气田的天然气经过处理后输送给公司,公司输气管道起点站即为首站,发行人首站只具有计量功能。 |
阀室 | 指 | 装有阀门和管道,具有切断、放散功能,有的还具有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一般间隔20公里设置一个阀室。 |
阀井 | 指 | 比阀室小,装有阀门和管道,具有切断、放散功能。 |
调压计量站 | 指 | 将管道燃气进行调压并分输计量的场站,是高压管道连接次高压或中压管道之间的枢纽,简称调压站 |
清管站 | 指 | 安装有清管设施 |
压缩机 | 指 | 加气站核心设备,将天然气压缩至25MPa,储存至储气井、储气瓶中,然后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调压撬 | 指 | 调压、计量设施,集中在一个撬体上。 |
母站 | 指 | 母站是建在方便从天然气输气管线取气的地方,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压缩,然后对CNG运输槽车进行充装。 |
门站 | 指 | 亦称储配站,接收上游来气并进行计量、调压、过滤、加臭、检测的场站,是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进气口,一个城市通常只有一个,主要功能是调压、配输、调峰等,属于城市民用天然气供气系统。 |
加气站 | 指 | 普通加气站周围没有天然气管线,通过CNG运输车从母站运来天然气给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加气。天然气一般先经过前置净化处理,除去气体中的硫份和水份,再由压缩机组将压力由约3Mpa压缩到25Mpa,最后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管道加气站 | 指 | 也叫标准站、常规站,从天然气管线直接取气,天然气经过脱水等工艺,进入压缩机进行压缩,然后进入储气瓶组储存或通过售气机给车辆加气。 |
加气广场 | 指 | 设计能力一般超过3、4万方/天的加气站 |
CNG运输槽车 | 指 | 配套普通加气站、母站,移动的储气设施 |
长输管道、长输管线 | 指 | 从天然气田到使用地之间的中远距离运输天然气的主要方式之一。公司自主建设了从位于阿克苏地区新和县的英买力气田群油气处理厂至阿克苏市门站的148公里长距离天然气输送管线 |
高压管道 | 指 |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计压力(表压)>1.6MPa且
<4.0MPa的城市燃气管道为高压管道 |
次高压管道 | 指 | 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设计压力(表压)>0.4MPa且<1.6MPa的城市燃气管道为次高压管道 |
中压管道、中压管网 | 指 | 设计压力为0.01-0.4MPa的燃气管道,主要为城市内的主干管道 |
低压管道 | 指 | 设计压力(表压)<0.01MPa 的燃气管道,主要为庭院燃气管道以及室内燃气管道 |
塔里木油田 | 指 | 中国最大气田及油田之一,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塔里木盆地中央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 |
西气东输、西气东输工程 | 指 | 以新疆塔里木气田为主气源,以我国中东部的长江三角洲地区为目标消费市场,以干线管道、重要支线和储气库为主体,连接沿线用户,形成横贯中国西东的天然气供气系统。“西气”主要是指中国新疆、青海、川渝和鄂尔多斯四大气区生产的天然气;“东输”主要是指将上述地区的天然气输往长江三角洲地区。 |
环塔管线、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 | 指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为了促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解决南疆三地州城镇居民基本用能问题,加快实施南疆三地州气化工程,中石油规划了“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 |
英买力气田 | 指 | 英买力凝析油气田群包括英买力、羊塔克、玉东2三个凝析气田,合计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656.28亿立方米,是西气东输的主力气田,英买力气田距阿克苏市约148公里,可为阿克苏市及周边县市提供气源。 |
截断阀室 | 指 | 具有自动截断功能的线路阀室 |
气化率 | 指 | 城市使用天然气、煤气、石油气的人口数占城市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或称居民用气普及率 |
《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指 | 公司于2006年6月9日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定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以及于2011年4月7日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就《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签订的《天然气购销框架补充协议》 |
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 | 指 | 燃气系统的智能化监控管理系统包括SCADA系统(生产管理自动化系统)、MIS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和GIS(地理信息系统)三个子系统 |
特许经营 | 指 |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市政公用事业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 |
储采比 | 指 | 探明储量与井口产量的比值(不包括放空燃烧的天然气) |
表观消费量 | 指 | 等于当年进口量-当年出口量+当年产量+年初库存-年末库存 |
1立方米天然气 | 指 | 等于35.315立方英尺天然气,相当于1.3300千克标准煤 |
序号 | 姓名/名称 |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 住 所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
1 | 周举东 | 65290119681112XXXX | 阿克苏市新华东路16号2号楼201室 | 20,900,000.00 | 38.00 | 无 |
2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29012300936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 16,500,000.00 | 30.00 | -- |
3 | 胡中友 | 65290119650115XXXX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世纪佳园高层1单元1502室 | 4,400,000.00 | 8.00 | 无 |
4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52901050012700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 2,750,000.00 | 5.00 | -- |
5 | 胡 珊 | 42040019711007XXXX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风临左岸名苑A栋2座10C | 2,750,000.00 | 5.00 | 无 |
6 | 张文江 | 65290119660817XXXX | 阿克苏市西大街21号12幢302室 | 2,640,000.00 | 4.80 | 无 |
7 | 曹早侠 | 61012319720110XXXX | 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世纪佳园6号楼2单元402室 | 2,310,000.00 | 4.20 | 无 |
8 | 张跃伟 | 45010419700101XXXX | 上海市浦东新区锦绣东路418弄151号 | 2,200,000.00 | 4.00 | 无 |
9 | 吴美刚 | 42242119671020XXXX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海丽大厦2楼 | 550,000.00 | 1.00 | 无 |
总股本 | 55,000,000.00 | 100.00 | -- |
序号 | 权属人
名称 | 所占宗地情况 |
宗地座落 | 土地证号 | 用途 | 使用权
类型 | 终止日期 | 土地面积
(㎡) | 权证取得
日期 | 他项权利
/种类 |
1 | 发行人 | 共青团农场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0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11.3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2 | 发行人 | 羊塔克库都克(314国道)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2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27.3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3 | 发行人 | 佳木镇六大队 | 温宿国用[2011]第0-0649号 | 基础设施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346.4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4 | 发行人 | 羊塔克库都克(314国道) | 温宿国用[2011]第0-0651号 | 天然气清管站 | 出让 | 2061年4月10日 | 2,617.60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5 | 发行人 | 红桥区阿温公路西侧 | 阿市国用[2011]第64607号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4月1日 | 4,287.00 | 2011年4月13日 | 有/抵押 |
6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县2号商业楼B座二层D22号商铺 | 阿市国用[2010]第60952号 | 商业 | 出让 | 2046年7月1日 | 362.96 | 2010年10月20日 | 有/抵押 |
7 | 发行人 | 乌喀公路993.5公里处 | 阿市国用[2010]第61715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0年11月1日 | 14,011.4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8 | 发行人 | 新城区塔南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28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48年8月1日 | 3,001.1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9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29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6年7月1日 | 2,871.3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0 | 发行人 | 栏杆区英阿瓦提东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0号 | 工业 | 出让 | 2054年1月1日 | 4,069.9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1 | 发行人 | 红桥区阿温公路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1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6年10月1日 | 2,706.0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2 | 发行人 | 新城区乌喀中路(57-1)号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2号 | 工业 | 出让 | 2048年7月1日 | 2,721.6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3 | 发行人 | 乌喀公路993.5公里处 | 阿市国用[2010]第61733号 | 公共基础设施 | 出让 | 2050年3月1日 | 20,869.70 | 2010年11月2日 | 有/抵押 |
14 | 发行人 | 栏杆区东大街商业楼A座第三层306-309号商铺 | 阿市国用[2011]第65250号 | 综合用地 | 出让 | 1905年8月16日 | 126.09 | 2011年5月25日 | 有/抵押 |
15 | 发行人 | 新和县314国道873公里处+200处南侧 | 新和县国用[2011]652925010-00191(-1)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5月16日 | 242.00 | 2011年6月1日 | 无 |
16 | 发行人 | 新和县314国道847公里处+165处南侧 | 新和县国用(2011)第652925010-00192(-1)号 | 商业 | 出让 | 2051年5月16日 | 7,000.00 | 2011年6月1日 | 无 |
17 | 发行人阿合奇县分公司 | 阿合奇县南大街1院1号 | 阿县国用第2,062号 | 商用 | 出让 | 2049年5月29日 | 14,018.00 | 2009年9月16日 | 无 |
18 | 发行人阿瓦提分公司 | 阿瓦提县多浪乡(沙砖厂东侧) | 阿国用[2011]第20110365号 | 商用 | 出让 | 2050年3月2日 | 3,420.00 | 2011年5月26日 | 无 |
19 | 发行人阿瓦提分公司 | 阿瓦提县多浪乡(沙砖厂东侧) | 阿国用[2011]第20110366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6年12月17日 | 9,842.50 | 2011年5月26日 | 无 |
20 | 发行人乌什县分公司 | 乌什县振兴北路 | 乌什国用[2011]第0041号 | 工业用地 | 出让 | 2059年1月9日 | 23,333.76 | 2011年4月12日 | 无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1.00 元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发行不超过1,833.8万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 |
发行价格 | 人民币【 】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 【 】倍
【 】倍 |
发行前和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3.24元(以截至2012年6月30日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以截止2012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计算) |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 【 】倍(每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之比)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对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
发行对象(发行人若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应披露分类标准;分类中如有战略投资者,应披露其基本情况、与发行人的关系及配售的数量) |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 公司股东胡中友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并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在胡中友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公司股东胡珊、张文江、曹早侠、张跃伟、吴美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万元 |
发行费用概算 | 承销、保荐费用 | 【】万元;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万元; |
律师费用 | 【】万元; |
发行推介、路演费用 | 【】万元; |
登记托管、信息查询、上市初费 | 【】万元; |
总计 | 【】万元。 |
序号 |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编号 | 义务人 | 座落 | 地类
(用途) | 他项权利面积(㎡) | 他项权利种类 | 设定日期 | 权利顺序 | 存续期限 |
1 | 发行人 | 新和他项(2010)第652925DXG9001号 | 新和县人民政府 | 新和县县直属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道) | 440952.6 | 地下权 | 2010-12-31 | 无 | 永久 |
2 | 发行人 | 温他项(2010)第0-044号 | 佳木镇、依希来木齐乡 | 佳木镇、依希来木齐乡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线) | 768926.9 | 地下权 | 2010-12-20 | 无 | 永久 |
3 | 发行人 | 阿市他项(2010)第3307号 | 新疆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新疆阿克苏地区红旗坡农场 | 地区实验林场水管站、红旗坡农场园艺七、八分场 | 公共基础设施(地下管道) | 54834.6 | 地下权 | 2010-12-09 | 无 | 永久 |
4 | 发行人 | 005119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五团 | 五团铁路线以北 | 地下管道 | 75,590.0 | 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地役权 | 2011-05-27 | 发行人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1 | 周举东 | 20,900,000 | 38.00% | 自然人股 |
2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500,000 | 30.00% | 社会法人股 |
3 | 胡中友 | 4,400,000 | 8.00% | 自然人股 |
4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50,000 | 5.00% | 社会法人股 |
5 | 胡 珊 | 2,750,000 | 5.00% | 自然人股 |
6 | 张文江 | 2,640,000 | 4.80% | 自然人股 |
7 | 曹早侠 | 2,310,000 | 4.20% | 自然人股 |
8 | 张跃伟 | 2,200,000 | 4.00% | 自然人股 |
9 | 吴美刚 | 550,000 | 1.00% | 自然人股 |
合 计 | 55,000,000 | 100.00%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在公司任职情况 |
1 | 周举东 | 20,900,000 | 38.00% | 董事长 |
2 | 胡中友 | 4,400,000 | 8.00% | 监事会主席 |
3 | 胡 珊 | 2,750,000 | 5.00% | 无 |
4 | 张文江 | 2,640,000 | 4.80% | 无 |
5 | 曹早侠 | 2,310,000 | 4.20% | 无 |
6 | 张跃伟 | 2,200,000 | 4.00% | 无 |
7 | 吴美刚 | 550,000 | 1.00% | 无 |
合 计 | 35,750,000 | 65.00% | |
股东名称 | 关联关系 | 持股数量(万股) | 发行前持股比例 |
盛威实业 | 周举东持有盛威实业51%股权 | 1,650 | 30.00% |
周举东 | 盛威实业的实际控制人 | 2,090 | 38.00% |
众和投资 | 周举东持有众和投资40%股权 | 275 | 5.00% |
年 度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4,496.57 | 3,399.54 | 6,731.66 | 5,165.26 | 3,530.96 | 2,015.39 | 1,928.19 | 958.24 |
项 目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 值 | 成新率 |
金额 | 比例 |
房屋建筑物 | 44,807,389.75 | 7,847,493.88 | 36,959,895.87 | 15.25% | 82.49% |
运输管线 | 110,309,066.39 | 8,811,110.76 | 101,497,955.63 | 41.87% | 92.01% |
城市管线 | 82,738,249.47 | 15,255,747.47 | 67,482,502.00 | 27.84% | 81.56% |
机器设备 | 35,675,902.25 | 6,724,940.89 | 28,950,961.36 | 11.94% | 81.15% |
运输设备 | 19,797,664.75 | 12,976,757.62 | 6,820,907.13 | 2.81% | 34.45%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1,317,317.17 | 612,724.77 | 704,592.40 | 0.29% | 53.49% |
合 计 | 294,645,589.78 | 52,228,775.39 | 242,416,814.39 | 100.00% | 82.27% |
序号 | 被授权
单位 | 授权地域范围 | 授权业务范围 | 授权
有效期 | 授权单位 |
1 | 发行人 | 阿克苏市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经营、管理和维护 | 2007年1月1日至2036年12月31日止 | 阿克苏市建设局 |
2 | 发行人 | 阿合奇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9年4月28日至2039年4月27日止 | 阿合奇县人民政府 |
3 | 发行人 | 乌什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8年11月1日至2038年10月30日止 | 乌什县建设局 |
4 | 发行人 | 阿瓦提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08年10月1日至2038年9月30日止 | 阿瓦提县建设局 |
5 | 发行人 | 巴楚县行政辖区 |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的工业、商业、事业、团体、民用等管道燃气用户的燃气销售;汽车加气站经营;燃气工程、管网及储存、输配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运营、管理和维护。 | 201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 | 巴楚县建设局 |
6 | 发行人 | 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2年1月30日至2042年1月30日止 | 拜城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7 | 发行人 |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1年3月1日至2041年2月28日止 | 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8 | 发行人 |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 | 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 2011年8月18日至2041年8月17日止 |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10年度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安装工程 | 协议定价 | 2,115,568.17 | 5.99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资金 | 支付利息 | 协议定价 | 6,288,140.00 | 85.98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 | 2009年度 |
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安装工程 | 协议定价 | 60,562,820.95 | 38.99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接受资金 | 支付利息 | 协议定价 | 2,624,000.00 | 69.99 |
项目 | 2012.06.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41,325,938.20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应收账款 | 15,772,015.26 | 7,239,326.41 | 11,127,233.26 | 545,541.07 |
预付款项 | 2,596,587.72 | 9,846,833.10 | 2,322,075.38 | 6,565,938.05 |
其他应收款 | 999,510.11 | 593,806.69 | 162,355.89 | 1,182,324.55 |
存货 | 14,394,715.02 | 11,270,009.55 | 7,471,989.16 | 3,355,966.97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75,088,766.31 | 83,751,840.30 | 38,144,769.72 | 19,553,589.41 |
非流动资产: | | | | |
固定资产 | 242,416,814.39 | 251,248,371.02 | 235,692,509.52 | 166,800,434.32 |
在建工程 | 33,268,274.43 | 3,108,292.59 | 1,773,020.77 | 47,511,599.81 |
工程物资 | 2,476,176.35 | 1,857,718.95 | 1,145,390.18 | 984,375.94 |
无形资产 | 10,399,777.49 | 10,492,460.84 | 9,632,276.82 | 6,066,340.06 |
长期待摊费用 | 23,729.92 | 36,675.16 | 62,565.66 | 38,577.2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5,936.18 | 95,398.19 | 150,605.66 | 20,723.1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8,710,708.76 | 266,838,916.75 | 248,456,368.61 | 221,422,050.51 |
资产总计 | 363,799,475.07 | 350,590,757.05 | 286,601,138.33 | 240,975,639.92 |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 | 行政办公楼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 | 客服中心办公楼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费定价依据 |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
2006.02.16 | 2010.10.18 | 协议价格 | |
2007.04.11 | 2011.03.18 | 协议价格 |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54,500,000.00 | 2010.12.17 | 2014.04.29 | 否 |
周举东 | 本公司 | 11,000,000.00 | 2011.12.15 | 2012.12.14 | 否 |
项目 | 2012.06.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流动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21,000,000.00 | 21,000,000.00 | 41,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35,825,241.86 | 47,832,347.97 | 36,908,561.07 | 33,853,575.13 |
预收款项 | 39,382,882.77 | 38,555,823.11 | 23,480,427.01 | 9,919,602.99 |
应付职工薪酬 | 1,816,764.79 | 3,168,457.52 | 1,922,112.53 | 258,476.00 |
应交税费 | -778,361.11 | 4,051,126.17 | 6,296,724.14 | -1,903,196.13 |
应付利息 | 166,462.50 | 169,060.27 | 198,022.22 | -- |
其他应付款 | 1,129,214.69 | 554,338.89 | 213,668.76 | 137,649,985.0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 9,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98,542,205.50 | 115,331,153.93 | 110,019,515.73 | 188,778,443.08 |
非流动负债: | | | | |
长期借款 | 84,500,000.00 | 84,500,000.00 | 75,5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56,341.60 | 2,857,597.68 | 3,260,109.83 | 3,662,622.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7,156,341.60 | 87,357,597.68 | 78,760,109.83 | 3,662,622.00 |
负债合计 | 185,698,547.10 | 202,688,751.61 | 188,779,625.56 | 192,441,065.08 |
股东权益: | | | | |
股本(实收资本)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55,000,000.00 | 10,000,000.00 |
资本公积 | 17,255,708.13 | 17,255,708.13 | 17,255,708.13 | 16,000,000.00 |
专项储备 | 5,856,441.22 | 4,465,577.34 | 2,965,109.86 | 1,608,975.10 |
盈余公积 | 7,118,072.00 | 7,118,072.00 | 2,260,069.48 | 1,756,946.94 |
未分配利润 | 92,870,706.62 | 64,062,647.97 | 20,340,625.30 | 19,168,652.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8,100,927.97 | 147,902,005.44 | 97,821,512.77 | 48,534,574.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8,100,927.97 | 147,902,005.44 | 97,821,512.77 | 48,534,574.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3,799,475.07 | 350,590,757.05 | 286,601,138.33 | 240,975,639.92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
(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基准
利率(%) | 应收利息公
允价值(元) |
阿克苏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0 | 2009.01.01-2009.02.03 | 5.31 | 5,440.93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
(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
基准利率% | 公允价值
(元)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481,593.03 | 2009.01.01-2009.08.31 | 5.31 | 229,134.08 |
关联方 | 交易
内容 | 定价
依据 | 交易
金额 | 公允价值
(元) | 差异(元)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9年度) | 向股东提供资金 | 协议定价 | -- | 41,300.00 | 41,300.00 |
关联方 | 平均资金余额(元) | 提供资金
起止期限 | 银行
基准利率% | 公允价值
(元) |
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9.01.01-2009.05.20 | 5.31 | 41,300.00 |
项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1,982,963.70 | 182,516,175.36 | 119,010,323.30 | 63,042,292.43 |
减:营业成本 | 49,707,753.54 | 94,586,545.68 | 59,140,688.60 | 37,853,112.91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17,623.17 | 2,526,123.47 | 1,651,054.51 | 889,916.07 |
销售费用 | 8,503,537.04 | 14,638,716.16 | 8,149,605.78 | 3,190,724.37 |
管理费用 | 4,675,847.70 | 10,939,953.14 | 8,448,232.38 | 3,245,465.50 |
财务费用 | 3,281,745.55 | 6,523,056.30 | 4,799,687.41 | -57,946.27 |
资产减值损失 | 479,701.72 | -189,542.58 | 459,681.86 | -421,134.30 |
二、营业利润 | 34,216,754.98 | 53,491,323.19 | 36,361,372.76 | 18,342,154.15 |
加:营业外收入 | 689,610.49 | 3,929,759.64 | 442,837.82 | 172,430.18 |
减:营业外支出 | 288,569.22 | 236,610.75 | 4,755.54 | 2,848.03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 | -- | -- |
三、利润总额 | 34,617,796.25 | 57,184,472.08 | 36,799,455.04 | 18,511,736.30 |
减:所得税费用 | 5,809,737.60 | 8,604,446.89 | 6,409,906.31 | 423,856.17 |
四、净利润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102,615.20 | 3,905,767.9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五、每股收益: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52 | 0.88 | 0.55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52 | 0.88 | 0.55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项 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5,744,097.17 | 218,972,693.09 | 132,633,751.77 | 63,766,614.4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78,207.74 | 3,915,198.01 | 1,189,349.41 | 5,240,640.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822,304.91 | 222,887,891.10 | 133,823,101.18 | 69,007,255.3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294,478.19 | 90,313,582.49 | 49,659,111.68 | 25,643,019.2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81,356.04 | 7,795,246.73 | 4,690,804.39 | 2,706,220.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217,416.89 | 22,510,385.19 | 5,721,505.36 | 1,200,865.5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255,253.60 | 11,915,312.63 | 10,448,942.59 | 2,656,159.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548,504.72 | 132,534,527.04 | 70,520,364.02 | 32,206,264.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273,800.19 | 90,353,364.06 | 63,302,737.16 | 36,800,990.4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7,581,593.0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 7,581,593.0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5,291,199.01 | 162,904,361.7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3,458,745.5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8,749,944.57 | 162,904,361.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383,239.46 | -35,071,477.26 | -38,749,944.57 | -155,322,768.7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21,000,00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51,000,000.00 | 41,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 159,7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51,000,000.00 | 62,000,000.00 | 159,78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62,000,000.00 | 9,000,000.00 | 12,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366,487.08 | 6,541,138.28 | 7,115,495.33 | 3,749,258.75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61,280,000.00 | 23,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66,487.08 | 68,541,138.28 | 77,395,495.33 | 38,749,258.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66,487.08 | -17,541,138.28 | -15,395,495.33 | 121,030,741.2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75,926.35 | 37,740,748.52 | 9,157,297.26 | 2,508,962.9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5,394,855.8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325,938.20 | 54,801,864.55 | 17,061,116.03 | 7,903,818.77 |
姓 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 期 |
周举东 | 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田永革 | 副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许 榕 | 董事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董事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姓名 | 职位 | 提名人 | 任期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沈学锋 | 监事 | 盛威实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韩小锋 | 职工代表监事 | 职工代表大会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姓名 | 职位 | 任期 |
田永革 | 总经理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吐尔洪﹒艾麦尔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曾春友 | 副总经理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廖成杰 |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许 榕 | 财务总监 | 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 |
索 毅 | 副总经理 | 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发行前股份比例 |
周举东 | 董事长 | 20,900,000 | 38%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4,400,000 | 8%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众和投资股权比例 | 众和投资持有浩源股份股权 |
1 | 周举东 | 110.89 | 275 |
2 | 韩小锋 | 60 |
3 | 田永革 | 14.55 |
4 | 吐尔洪· | 7.28 |
艾麦尔 |
5 | 索毅 | 3.64 |
6 | 沈学锋 | 3.64 |
7 | 合 计 | 200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盛威实业股权比例 | 盛威实业持有浩源股份股权 |
1 | 周举东 | 50.98% | 1,650 |
2 | 周续东 | 34.03% |
3 | 狄蓉 | 14.99% |
4 | 合 计 | 100.00% | |
姓 名 | 职 务 | 薪酬 | 备 注 |
周举东 | 董事长 | 30 | |
田永革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15 | |
许 榕 | 董事、财务总监 | 15 |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10 |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10 |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 | 未在发行人处领薪 |
沈学锋 | 监事 | 7 | |
韩小锋 | 职工监事 | 7 | |
吐尔洪·艾麦尔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 | |
曾春友 | 副总经理 | 15 | |
廖成杰 | 副总经理 | 15 | |
索毅 | 副总经理 | 10 |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企业名称 | 兼职职务 | 与本公司关系 |
周举东 | 董事长 | 盛威实业 | 董事长 | 本公司股东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 |
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本公司股东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海南乾泰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周举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海南屯昌盛威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周举东控制的其他公司 |
胡中友 | 监事会主席 | 盛威实业 | 总经理 | 本公司股东 |
阿克苏盛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阿克苏净宇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理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控股子公司 |
新疆阿克苏环瑞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温宿县浩源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阿克苏鸿业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公司盛威实业全资子公司 |
杨生汉 | 独立董事 |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 | 顾问 | 无关联关系 |
新疆金龙洋化有限公司 | 顾问 | 无关联关系 |
汤琦瑾 | 独立董事 | 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无关联关系 |
田永革 | 董事、总经理 | 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本公司股东 |
(二)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关于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2]3-127号),近三年一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 目 | 2012年1-6月 | 2011年度 | 2010年度 | 2009年度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1,256.08 | 3,895,160.15 | 402,512.17 | 150,000.00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279,241.02 | -- |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45,232.20 | 300,928.80 | 65,053.7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 102,615.20 | 3,905,767.9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455.83 | -202,011.26 | 35,570.11 | 19,582.15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 401,041.27 | 3,738,381.09 | 841,626.28 | 4,140,403.86 |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 60,156.19 | 560,757.16 | 110,851.66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40,885.08 | 3,177,623.93 | 730,774.62 | 4,140,403.86 |
净利润 | 28,808,058.65 | 48,580,025.19 | 30,389,548.73 | 18,087,880.13 |
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 | 1.18% | 6.54% | 2.40% | 22.8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8,467,173.57 | 45,402,401.26 | 29,658,774.11 | 13,947,476.27 |
(三)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12.06.30/
2012年1-6月 | 2011.12.31
/2011年度 | 2010.12.31
/2010年度 | 2009.12.31
/2009年度 |
流动比率 | 0.76 | 0.73 | 0.35 | 0.10 |
速动比率 | 0.62 | 0.63 | 0.28 | 0.0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1.04% | 57.81% | 65.87% | 81.7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1.04% | 57.81% | 65.87% | 79.86%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8.86 | 19.87 | 20.39 | 225.90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87 | 10.09 | 10.92 | 12.93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4,845.18 | 8,253.22 | 5,413.28 | 2,483.99 |
利息保障倍数 | 11.29 | 9.78 | 8.65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48 | 1.64 | 1.15 | 0.74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25 | 0.69 | 0.17 | 0.05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3.24 | 2.69 | 1.78 | 4.85 |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占比(%) | 0.04% | 0.09% | 0.12% | 0.01% |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75% | 39.78% | 40.94% | 46.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17.54% | 37.18% | 39.96% | 36.22% |
每股收益
(元/股) | 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 0.524 | 0.88 | 0.55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524 | 0.88 | 0.5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 0.518 | 0.83 | 0.54 | -- |
稀释每股收益 | 0.518 | 0.83 | 0.54 | -- |
(四)发行人盈利预测情况
本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五)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财务状况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取得了阿克苏地区的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乌什县、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克州地区阿合奇县等地区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全面负责上述区域内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的建设、输配、应用、管理、工程规划、设计、安装及天然气技术开发等任务,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要包括车用天然气销售、民用天然气销售及管道入户安装业务。从总的资产结构上来看,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较大,2009、2010、2011年末及2012年6月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89%、86.69%、76.11%和79.36%,主要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
鉴于公司所处燃气行业的运营特点,公司主要资产系天然气长输管道及相关设备等非流动资产所构成,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小且总量保持相对稳定。从理论上来讲,如存在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则建设期间非流动资产总额会快速增长,同时负债总额也会相应地增加;而如果不存在新增重大建设项目,则资产总额会保持相对稳定。公司2009年末的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尤其是非流动资产的总额及占比均较大,主要系2008年12月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08]2406号文件批复了《阿克苏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初步设计》,输气能力为80万立方米/日,根据该文件的批复建设内容,发行人建成了一条长达148公里的天然气高压输气管道,包括英买力首站、清管站、阿克苏末站在内的总投资额为10,912.03万元,输气能力为35,000万立方米/年,该项工程于2009年底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因此公司截至2009年底的非流动资产规模比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2009、2010、2011年末及2012年6月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8.10%、58.28%、56.90%及53.07%。2009年度流动负债所占比例较高主要系当年公司为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建设而向盛威实业借入13,000万元往来款计入其他应付款所致。而2010年度非流动负债所占比例又有较大的升高主要系当年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借入长期借款7,550万元所致。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整体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且本公司制定了稳健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未足额计提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未来也不会因为资产不良而出现重大财务风险。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来源于民用、车用天然气的销售及管道入户安装业务,2009、2010及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304.23万元、11,901.03万元、18,251.62万元及10,198.30万元,报告期前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70.15%。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由2009年度的1,394.75万元增加到2011年度的4,540.24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42%;2012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也达到了2,846.7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车用燃气及民用燃气的销售额均呈现出逐年倍增的发展态势,而入户安装业务也保持了高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系:
(1)市场前景广阔、需求增加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可替代资源对价拉大以及天然气市场应用时间的延长,新疆市场对天然气的认识普遍提高,对天然气的需求也更加强烈。然而受资源供应能力的影响,这种需求的增长受到了资源供给及生产者的严重限制,相对于目前的市场现状而言,未来的需求将呈几何级数的增长,包括民用天然气的范围、种类及城市车用天然气及长距离客货运输车辆的需求增加等,市场潜力巨大。伴随着阿克苏政府部门环境低碳排放举措的实施,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在阿克苏地区也将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需求,而天然气公司也将拥有一个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天然气销售数量来看,2010年度车用及民用燃气的销售数量分别增长了95.63%及115.90%,2011年度车用及民用燃气的销售数量又分别增长了55.94%及101.58%。阿克苏地区包括一市八县(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包括阿克苏市区、阿瓦提县、乌什县、阿合奇县(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巴楚县(属喀什地区)的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协议,以及拜城县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投资建设及经营的权利,并正在向阿克苏周边地区积极拓展天然气输送与销售业务,随着该地区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公司的天然气销售还将有一个较为迅速的增长期。
公司与天然气输送及销售业务密切相关的管道入户安装业务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增长也比较快:2009年度单位售价较高的公福用户市场得以进一步开发并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0年度多层及高层民用户及公福用户数量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且增加了部分供暖锅炉用户市场,使得该年度的管道入户安装业务继续较大幅度地增长;2011年度的新增多层及高层民用户及公福用户数量继续增长,全年入户安装总数量达到了21,610户,且供暖锅炉用户市场继续增加,使得该年度的管道入户安装业务继续较大幅度地增长。2012年1-6月,受到工程施工的季节性影响,公司入户安装业务在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但多层非壁挂炉用户、多层壁挂炉用户及高层非壁挂炉用户也分别完工通气了201户、54户及3,592户,预计全年度的业务收入仍然保持良好态势。
(2)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及加气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08]2406号文件批复了《阿克苏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工程—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初步设计》,输气能力为80万立方米/日,根据该文件批复,发行人建成了一条长达148公里的天然气高压输气管道,包括英买力首站、清管站、阿克苏末站在内的总投资额为10,912.03万元,该项工程于2009年底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年输气35,000万立方米。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的投入使用大大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公司供气能力,是公司报告期内业务量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燃气相关业务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随着长输管线的投入建设,公司又陆续投入建设的项目包括阿克苏市加气母站、阿瓦提县天然气工程(包括中压管网等)、乌什县天然气工程(包括中压管网等)及阿合奇县天然气工程(包括中压管网等)并于2010年内全部完工。自2010年开始公司又陆续在阿克苏市阿温路原加气站旁扩建一座管道加气站、新增加气机6台,在英阿瓦提东路新建管道加气站一座、新增加气机6台,在乌喀路南侧(即友谊路口)新建管道加气站一座、新增加气机12台,并拟在图木舒克兵团市、喀拉塔勒镇等地新建加气站,而这些加气站的建成均将成为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增长点。
(3)积极拓展阿克苏周边地区燃气销售业务
阿克苏地区包括一市八县(阿克苏市、温宿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拜城县、乌什县、阿瓦提县、柯坪县),公司早于2006年度即取得了阿克苏市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2007年1月份开始为期30年,且于2008年分别获得了阿瓦提县及乌什县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分别从2008年10月份及11月份开始为期30年),2009年公司再次获得阿合奇县(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从2009年4月开始为期30年)。同时,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的长输管线及城市中压管网配套设施于2009年内建成完毕并投入运营,阿瓦提县、乌什县及阿合奇县的天然气入户工程也于2010年度完工验收。在公司的积极努力下,又于2010年底获得了巴楚县(属喀什地区)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均为从201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于2011年分别获得了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的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分别为从2011年3月1日至2041年2月28日止及从2011年8月18日至2041年8月17日止),且于2012年获得了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的特许经营权(特许期限均为从2012年1月30日至2042年1月30日止),围绕阿克苏市对周边地区业务的积极拓展为发行人未来市场份额及销售收入的增长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利润来源、影响因素及其特点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车用天然气销售业务、民用天然气销售业务及管道入户安装业务,报告期内车用天然气销售业务对公司的毛利贡献百分比达到56.04%,是公司营业利润的最主要来源;民用天然气销售业务及入户安装业务对公司的毛利贡献百分比分别为18.37%及25.54%,是公司营业利润的另外两个主要来源;其他销售业务的毛利贡献百分比则仅为0.05%,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影响不大。
因此公司利润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天然气销售及入户安装工程的基准价格、天然气采购价格、管道入户安装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管道输气成本、槽车运输成本、管道入户安装成本、输气量及入户安装工程量等。一方面公司面向最终用户的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管道入户安装收费标准均由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公司无权进行任意调整,且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也须符合国家的价格指导原则;另一方面,公司已与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签订了为期20年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在保证天然气在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均能得到有效供应的同时,也基本确定了公司采购天然气的单位成本范围,由于公司本身是天然气采购价格的接受者,除非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做出变动,否则公司亦无权对该价格进行调整。综上所述,在一定时期内公司利润来源的主要影响因素即为管道入户安装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管道输气成本、槽车运输成本、管道入户安装成本、输气量及入户安装工程量等,区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业务类别讨论如下:
(1)无长输管道条件下公司天然气销售的营运模式及特点
在2009年底之前,公司的天然气高压长输管道工程尚未竣工投入运营,其主营业务主要是通过CNG槽车将天然气从中石油塔里木分公司英买力作业区CNG供气站运输至门站或各加气子站经调压后输送给直接用户或供行驶车辆充气。受英买力气田压缩机处理规模、运输距离及CNG槽车输送能力的影响,公司的供气规模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且靠车辆运输的供气成本也比较高,随着天然气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仅靠槽车运送压缩天然气来满足用户需求使得公司的业务规模及利润增长都遭遇到了较大地瓶颈。
(2)新建重要长输管道对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影响深远
从理论上来讲,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及回收周期长的特点。在管道建设期间,大量的资金投入并不产生实际的业务利润,如用资本金投入则会使得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在管道建成投入运营的初期,由于下游市场处于市场培育阶段,造成天然气销售及输气量较少,同时资产折旧却较高,因此可能出现一段时间内利润没有明显增长甚至暂时亏损的情况。 而从中长期来看,新建输气管道则会为公司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带动利润的稳步增长。随着新建管道目标市场的逐步成熟及输气量的增长,项目效益会快速提高,公司将获得长期、稳定、良好的投资回报。
(3)未来无新增重要管道条件下公司业务将保持稳定增长
公司于2009年底建成的自英买力首站至阿克苏末站的高压天然气长输管线年输气能力大约为3.5亿立方米/年,而公司2010年全年度的天然气销售数量为3,928.87万立方米,因此,该输气能力完全可以保证公司在未来若干年内的业务需求与持续增长。在没有新增重要管道建成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在现有的管道设计输气能力范围内,随着天然气输气量及市场需求量的不断增长,公司毛利会呈现出较快的增长态势,这也是天然气管道输气业务规模经济效益的体现。在已建成主要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的情况下,公司天然气销售业务的营业成本主要为天然气采购成本、管道及机器设备的折旧费以及仍在运营中的槽车运输成本。根据管道及机器设备的磨损特性,公司在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在管道设计能力范围内的输气量增长并不会导致公司对管道及机器设备进行追加投入,因此折旧费不会随着输气量的增长而增加,如此在天然气销售收入因输气量的增加而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输气的平均成本及边际成本总是随着产量的增加而降低,而销售毛利则会有更大的增长幅度,这种规模经济效应为公司未来的利润增长打下了重要基础。
(4)管道入户安装工程利润的影响因素及增长特点
除天然气销售业务外,公司的另一个重要利润来源即管道入户安装业务,且报告期内该业务分部对于公司整体毛利的贡献度不断升高。在入户安装工程基准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影响其利润增长的主要因素即为管道入户安装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管道入户安装成本及入户安装工程量等。
从成本角度来看,公司于2009年度对入户安装原材料(如管材及燃气表等)的采购方式进行了改革,开始采用招投标等方式进行材料采购从而降低了营业成本,加之自2010年度开始针对于新建住宅的入户安装业务增加较大幅度地节约了挖沟铺管及埋地费用,是报告期内入户安装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因素。
从入户安装业务量来看,公司该业务类型报告期内的增长也比较快:2009年度入户安装总户数为14,326户,除多层非壁挂炉及壁挂炉用户均有所增长外,单位售价较高的公福用户市场得以进一步开发并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0年度多层及高层民用户及公福用户数量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且增加了部分供暖锅炉用户市场,全年入户安装总户数达到了18,326户,使得该年度的管道入户安装业务继续较大幅度地增长;2011年度的新增多层及高层民用户及公福用户数量继续增长,全年入户安装总数量达到了21,610户,且供暖锅炉用户市场继续增加,使得该年度的管道入户安装业务继续较大幅度地增长。另外,2012年1-6月完工通气的多层非壁挂炉用户、多层壁挂炉用户及高层非壁挂炉用户也分别达到了201户、54户及3,592户。
4、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为充裕的经营性现金流量。2009、2010、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公司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别为0.74元、1.15元、1.64元及0.48元,年度间呈现出逐年递增的态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的车用天然气、民用天然气及燃气管道入户安装业务面向的客户主要是阿克苏地区的居民及行驶车辆,销售方面也多采用的是预收账款、到期结算或现款销售的方式,基本不存在大额的应收账款,因此经营性现金流量充沛。
2009、2010、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公司的每股净现金流量分别为0.05元、0.17元、0.69元及-0.25元,远低于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主要原因系公司的资本性开支较大,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出一直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所涉及项目均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另外,公司所投入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等非流动资产的建设需要对外进行间接融资,相应的每年也有较大金额的偿付债务及利息的筹资性现金流出。
(六)公司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的章程规定:
(1)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提取任意公积金;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2、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股利分配。
3、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权益类投资的情况。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一)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1,833.8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23,526.22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额(万元) | 批准或备案 | 批准部门 |
1 |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 | 12,633.27 | 12,633.27 | 备案证编号:2011004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 |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5,314.84 | 5,314.84 | 备案证编号:2011000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 |
3 |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5,578.11 | 5,578.11 | 备案证编码:喀发改工能备案[2011]07Z002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巴计立项[2011]92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发展计划局 |
-- | 合 计 | 23,526.22 | 23,526.22 | -- | -- |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的需要,本公司将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解决;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1年6月10日,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如果因项目进展等问题募集资金出现闲置时,本公司将把这部分资金存放于指定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市场前景及天然气的优势
天然气作为城市燃气气源,在安全、效率、环保、投资、价格和可靠性等方面,都优于其它城镇燃气,如煤制气、重油制气、LPG管道气和瓶装气等。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利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国家,在四川已有2000 多年的历史。近年来,经过发展,我国在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开发和利用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天然气作为我国城市燃气的理想气源已被广泛认同。
(二)市场需求分析
天然气供应业务的发展规模和市场前景与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人口规模、城市化水平、工业化水平以及替代能源的供给情况密切相关。本项目供气区域阿克苏市2009年在西部百强县市的排名位列第43位。
城市的发展为推广使用天然气这种清洁、安全、环保的能源奠定了基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供气区域未来天然气需求预测如下表:
阿克苏市区天然气气量平衡表
项目 | 2015年 | 2020年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居民 | 1,620.97 | 15.15 | 2,002.38 | 14.21 |
商业 | 243.15 | 2.27 | 360.43 | 2.56 |
工业用气 | 486.29 | 4.55 | 600.71 | 4.26 |
燃气汽车 | 4,325.25 | 40.43 | 5,245.84 | 37.22 |
燃气采暖 | 3,486.50 | 32.59 | 5,179.88 | 36.75 |
未预见量 | 534.85 | 5.00 | 704.70 | 5.00 |
合计 | 10,697.01 | 100.00 | 14,093.93 | 100.00 |
纺织工业城天然气气量平衡表
项目 | 2015年 | 2020年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居民 | 456.89 | 15.85 | 975.08 | 15.54 |
商业 | 68.53 | 2.38 | 175.51 | 2.80 |
燃气汽车 | 1,942.17 | 67.38 | 3,634.20 | 57.91 |
燃气采暖 | 270.83 | 9.40 | 1,176.93 | 18.75 |
未预见量 | 144.13 | 5.00 | 313.78 | 5.00 |
合计 | 2,882.56 | 100.00 | 6,275.50 | 100.00 |
巴楚县天然气气量平衡表
项目 | 2015年 | 2020年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用气量(万 Nm3/年) | 比例(%) |
居民 | 408.65 | 11.36 | 817.30 | 8.21 |
商业 | 140.76 | 3.91 | 451.69 | 4.54 |
燃气汽车 | 2,292.11 | 63.72 | 6,535.22 | 65.67 |
燃气采暖 | 576.00 | 16.01 | 1,650.00 | 16.58 |
未预见量 | 179.87 | 5.00 | 497.59 | 5.00 |
合计 | 3,597.39 | 100.00 | 9,951.80 | 100.00 |
工业园的绝大部分用气量属大工业用户,这类用户签订可签订长期供气合同,取管输费即可,此类用户比较用气量大且符合集中。
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气量结构中的大部分为车用气,因此影响汽车用气市场的各项因素分析尤为重要:
1、激励性因素
(1)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促使政府积极采取对策
自改革开放以来,汽车工业发展迅速,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在城市中,由于车辆比较集中,交通污染问题尤为突出,汽车尾气成为城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中国主要城市的空气质量迅速下降。中国各级政府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治理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1999年4月国家13个部委联合启动了“空气净化工程清洁能源汽车行动” 加速了燃气汽车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了一些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标志着中国政府治理交通领域大气污染工作步入实质性阶段,为清洁能源汽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新疆的优势资源为CNG 汽车发展打造了平台
充分利用区域内的资源综合优势,将资源优势就地转化为技术优势是实现新疆经济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的重大举措,同时这一举措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是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
新疆有着极好的资源禀赋,包括能源矿产、水土光热等优势资源和地缘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优势,转换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利于资源开发;二是利于企业的拓展;三是提高了当地自身发展的实力和水平,还培育了当地自我发展的能力。目前本区域已经具备了大开发、大发展的基本条件,正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3)巨大的市场需求为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化提供广阔空间
中国未来汽车市场容量巨大,而城市构成了汽车的主体需求。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必然会形成清洁能源汽车的广阔市场。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制定了清洁能源汽车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大力投入基础建设,为清洁能源汽车的持续、大面积推广应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4)环境保护法规日益严格和完善
① 国际方面:车辆排放法规日益严格,欧洲、美国和日本有计划地制定和实施了严格的排放法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日益受到关注。
② 中国方面:国家环保局、科技部、国家机械局联合发布了《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首次明确提出分阶段的排放控制目标,阶段性的排放控制目标对推动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价格吸引力成为推广的动力
天然气价格比当地其它燃料便宜。现状阿克苏天然气汽车用户的用气价为:2.5元/NM3,天然气价格仍相当于汽油价格的40%。天然气相对于汽油有着较大的价格优势。由于我国已实施燃油费改税,国内油价将随国际油价波动变化,目前呈上涨趋势,其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显现。
2、制约性因素
(1)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化的发展还受到相关基础设施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天然气相关加气站的建设基础设施。因此,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决定CNG 汽车产业今后能否快速的发展主要原因之一,如何筹集资金和出台支持性政策是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2)管理制度和相关产业政策不完善
清洁汽车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产业化涉及到环节复杂,并具有较大的外部环境和能源效益。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基础上,还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调作用,以克服市场失灵的缺陷,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是产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性因素之一。
(三)价格走势分析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它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决定适当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天然气相关价格政策和配套措施。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精神《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自2010年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内容主要包括: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相关价格政策;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和舆论宣传引导。其中,明确了各油气田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并指出要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一步执行到位确有困难的地区,此次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调整,两年内调整到位。
2006 年至今,石油价格、电价、水价、天然气价格、煤炭价格及土地价格均将进入价格改革序列。国内天然气价格长期偏低,原油与天然气等热值的比价约为1:0.24,而国际上约为1:0.65。2005年底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作出调整,上调8-15%。上调后比价约为1:0.28。2010年又进行一次调价,未来几年内天然气价将与国际接轨,天然气价将进入上涨周期,在此背景下,生产、运输天然气的相关公司将从涨价中获益。
(四)项目效益分析
1、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
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7月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要求进行经济评价,成本与收入的估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项目逐年的经营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即得年利润总额,详见附表。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4,892.92万元。据此计算的达产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4.21%。据此计算的达产年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28.80%。
通过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计算,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32,727 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9.43%,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23,399 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127%,说明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能够满足经营要求;同时,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按此计算的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35,说明投资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回收的可能。
根据项目的筹资方案,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没有商业银行贷款,故无须偿还银行长期借款。从项目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投产年中期资产负债率最大,为9.39%,以后各年逐年降低,总的来看项目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50%,说明项目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项目达产后各年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大于100%,说明项目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项目的盈亏平衡点(BEP),即求出达到生产负荷某个百分点时能保持盈亏平衡,超过该点为赢利区,否则为亏损区。达产期的平均盈亏平衡点计算如下:BEP=年平均固定成本/(年平均销售收入—年平均可变成本—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100%=16.01%从计算结果可看出,达到设计能力的16.01%即可保本。
根据国内同行业的普遍规律,本项目的主要敏感因素是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及销售收入。项目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分别考察以上因素提高10%和降低10%时对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的影响程度。从表中可看出,各因素的变化都不同程度地影响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具体内容见表,其中销售收入和经营成本最为敏感。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考虑接受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均大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利税率,说明本项目投资对国家积累的贡献水平达到了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该项目正常年各项经济指标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投资回收年限相当短,内部收益率好,财务评价本项目可行。
2、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7月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要求进行经济评价,成本与收入的估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
项目逐年的经营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和营业税金及附加即得年利润总额,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2,134.69万元。据此计算的达产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5.41%。据此计算的达产年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29.82%。
通过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计算,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14403 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35%,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10313 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5.85%,说明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能够满足经营要求;同时,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按此计算的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24,说明投资在较短的时间内有回收的可能。
根据项目的筹资方案,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没有商业银行贷款,故无须偿还银行长期借款。从项目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投产年资产负债率最大,为9.92%,以后各年逐年降低,总的来看项目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50%,说明项目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项目达产后各年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大于100%,说明项目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以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项目的盈亏平衡点(BEP),即求出达到生产负荷某个百分点时能保持盈亏平衡,超过该点为赢利区,否则为亏损区。达产期的平均盈亏平衡点计算如下:BEP=年平均固定成本/(年平均销售收入—年平均可变成本—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100%=15.53%从计算结果可看出,达到设计能力的15.53%即可保本。
根据国内同行业的普遍规律,本项目的主要敏感因素是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及销售收入。项目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分别考察以上因素提高10%和降低10%时对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的影响程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考虑接受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均大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利税率,说明本项目投资对国家积累的贡献水平达到了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该项目正常年各项经济指标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投资回收年限相当短,内部收益率好,财务评价本项目可行。
3、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6年7月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要求进行经济评价,成本与收入的估算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选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项目逐年的经营收入扣除总成本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即得年利润总额,详见附表。项目达产年利润总额为1,149.27万元。据此计算的达产年总投资收益率为17.92%。据此计算的达产年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为11.45%。
通过项目投资财务现金流量计算,所得税前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3769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68%,所得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为2321万元(Ic=8%)、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63%,说明本项目的盈利能力能够满足经营要求;同时,财务净现值均大于零,说明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按此计算的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48,小于行业基准值15年。
根据项目的筹资方案,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全部自筹,没有商业银行贷款,故无须偿还银行长期借款。从项目资产负债表可以看出,投产年中期资产负债率最大,为12.87%,以后各年逐年降低,总的来看项目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50%,项目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同时,项目达产后各年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大于100%,项目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根据国内同行业的普遍规律,本项目的主要敏感因素是建设投资、经营成本及销售收入。项目采用单因素分析方法,分别考察以上因素提高10%和降低10%时对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和投资回收期的影响程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说明盈利能力满足了行业最低要求;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该项目在财务上是可以考虑接受的;项目的投资利润率和投资利税率均大于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利税率,说明本项目投资对国家积累的贡献水平达到了本行业的平均水平。该项目正常年各项经济指标好,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投资回收年限相当短,内部收益率好,财务评价本项目可行。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1、国家天然气行业政策和行业规划变化的风险
目前,天然气行业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各级发改委进行管理,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安全监察、水土保持等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行业政策和法规,并审批相应限额的管道建设工程。地方各级发改委在相应权限之内,核准区域内规模在限定额度之内的城市管网、天然气站场等项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相应权限范围内管理城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在目前行业管理体制下,本公司已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业务经营模式,并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若国家关于天然气行业的政策出现较大的改变,调整能源利用政策,打破原有的资源分配格局,调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都将可能影响公司现有的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生产与经营,并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2、管道燃气设施投资须服从市政规划
根据公司与政府部门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间,本公司须按照政府城市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要求,在特许经营区域内,承担市政燃气管道和设施的投资建设,以满足管道燃气供应的需要。当市政规划改建和扩建市政建设项目时,公司须同步投资建设配套的市政管道燃气设施。此项规定与本公司在城市的发展策略和目标并不矛盾。但是,当公司的计划投资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不一致时,公司的投资计划可能得不到批准,由此会影响到公司发展计划的按期实施。
(二)经营风险
1、气源紧张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限的风险
近年来,新疆天然气市场发展较快,天然气需求量不断增大。虽然公司已与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框架协议,由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保证本公司城市燃气足额供应。但在公司未来业务规模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不能确保从中石油再获得新增天然气供应量,以满足下游市场的旺盛需求,从而使公司的业务发展受上游天然气供气量的制约。
2、环塔线修建与公司长输管线竞争的风险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解决南疆三地州能源供应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能规划[2010]125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南疆天然气利民工程规划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523号)等文件精神,计划建设覆盖除民丰、阿合奇、塔什库尔干以外南疆三地州所有县级城市的天然气管网(简称“环塔管线”),其中优先建设英买力-喀什管道,长度为668公里,设计输气能力14亿立法米/年,该管道将途经公司主要业务区域阿克苏市、巴楚县、图木舒克市等地。英买力-喀什管道走向与公司自建的英买力气田至阿克苏市的长输管线存在一定的重合,由于英买力-喀什管道设计输气量较大,在满输情况下可能必公司单位输气成本低,公司与其竞争可能处于不利地位。
3、用气需求的季节性变化导致的经营风险
目前公司主要从事车用燃气销售、民用燃气销售和入户安装三类业务,公司的车用天然气销售比较稳定,全年用气量季节变化不大。民用燃气销售方面主要包括居民生活燃气、公福用气以及供热锅炉和壁挂炉等采暖用气等,居民生活用气和公福用气季节性波动较小,而供热锅炉和壁挂炉等采暖用气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征。南疆地区的采暖季为每年的10月20日至次年的3月20日,在采暖季节,采暖用气量量大,对管输能力要求高。2010年以来,公司开拓了较多的采暖锅炉用户以及壁挂炉采暖用户,在一段时间内采暖用气占比较高,2010年全年锅炉供暖用气占全年居民天然气销售总收入的33.99%,占全年天然气销售总收入的9.68%,而2011年度,锅炉供暖用气占同期居民天然气销售收入的48.19%,占同期天然气销售收入的15.94%。因此,由于供暖用气的影响使得民用天然气的整体季节性波动较高,可能导致公司管道全年整体使用效率的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
4、面临其他能源竞争风险
目前公司天然气的主要竞争产品为丰富而廉价的煤炭资源,但随着环保压力逐渐增大、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政府对城市燃煤限制的加强,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的竞争优势稳步增强。但是近年来,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其他生物能源发展迅速,这些新型能源有可能成为天然气的替代品。终端用户会根据成本、方便程度、安全及环境等因素做出选择,不能保证天然气会继续成为现时及未来终端用户的必然选择。若出现能替代天然气的新型能源,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行业风险。
(三)财务风险
1、融资能力受限影响业务发展的风险
天然气行业是资本密集性行业,建设初期资金需求大。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7.81%,债务融资的空间受到一定的限制。目前国内天然气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公司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和更为激烈的竞争,为巩固并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加强公司天然气中、下游一体化运营,公司计划通过新建、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和扩展经营区域,仅靠间接融资方式难以满足未来的资金需求。
2、资产负债率较高和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资金主要依托银行贷款。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100.00万元,长期借款余额8,4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81%;2009、2010及2011年度,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10、0.35及0.73,速动比率分别为0.09、0.28及0.63;公司2009、2010年及2011年度的财务费用分别为-5.79万元、479.97及652.31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息税前利润的-0.31%、11.53%、10.24%。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和财务成本压力。
3、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本公司依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新国税办[2007]409号)、《地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的批复>的通知》(阿地国税办[2007]285号)、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于2007年8月3日出具的文件《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阿市国税函[2007]111号),享受免征2007年度至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中规定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执行。免税期满后,新疆浩源依据《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2010年度减按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并取得阿克苏地区国税局《关于阿克苏浩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减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阿地国税办[2010]237号)批复。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所述,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另行发布。根据上述文件所述,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由于最新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发布,因此针对本公司的正式税收优惠文件目前尚无法获得。但根据阿克苏地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于2011年出具的《阿克苏地区国税局对<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政策执行事宜的说明》(所便函[2011]5号),2011年3月14日-15日,自治区国税局召开了全区国税系统所得税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财税[2001]202号)第二条第一款:“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在2011年度继续执行。
针对上述事项,阿克苏市国家税务局出具相关证明证实:“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阿克苏地区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科出具的《阿克苏地区国税局对<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通知>政策执行事宜的说明》(所便函[2011]5号),对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进行征收。”因此,公司2011年度减按15%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是按照阿克苏地区国税局的相关政策来执行的,未违反相关的税收管理规定。
由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最终发布,若根据将来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本公司的业务不属于该产业目录或不符合该产业目录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则本公司2011及以后年度将存在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另外,若国家或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全部或部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市区工程项目)、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和喀什地区巴楚县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和系统规划,主要为了满足公司在新疆南疆地区天然气市场的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果政策、市场环境、技术、管理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到公司预期收益的实现,存在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2、股市风险
影响股市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二、重大合同
本招股说明书重大合同的标准为:披露的合同为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履行或即将履行的重要合同包括:
(一)特许经营权协议
1、阿克苏市《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2006年12月15日,公司与阿克苏市人民政府(作为甲方)签定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1月31日止。2010年11月3日,发行人与阿克苏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阿克苏市建设局(作为甲方)对之前签署的协议进行了修订,重新签定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7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1月31日止。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阿克苏市现行行政管辖区域。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和CNG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
2、阿瓦提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2008年9月26日,公司与阿瓦提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8年10月1日至2038年9月30日止。2011年3月29日,发行人与阿瓦提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阿瓦提县建设局(作为甲方) 对之前签署的协议进行了修订,重新签定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8年10月1日至2038年9月30日止。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阿瓦提县现行行政管辖区域。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和CNG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
3、乌什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2008年10月9日,公司与乌什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8年11月1日至2038年10月30日止。2010年,发行人与乌什县人民政府授权的乌什县建设局(作为甲方) 对之前签署的协议进行了修订,重新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8年11月1日至2038年10月30日止。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乌什县现行行政管辖区域。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和CNG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
4、阿合奇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2009年4月28日,公司与阿合奇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9年4月28日至2039年4月27日止。2010年,发行人与阿合奇县人民政府(作为甲方) 对之前签署的协议进行了修订,重新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09年4月28日至2039年4月27日止。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阿合奇县现行行政管辖区域。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和CNG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
5、巴楚县《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与巴楚县城乡建设局(作为甲方)签订了30年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止。特许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巴楚县域范围含所有乡镇场,一期工程为县城规划区两年内完成入户;二期工程在具备通气条件的乡镇实施,公司不得擅自扩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特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和CNG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可在县城范围内建设天然气加气站五座,每座占地不少于6亩。
6、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特许经营协议》
2012年1月30日,公司与拜城重化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天然气输配特许经营协议》,自2012年1月30日至2042年1月30日止。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拜城县重化工工业园区。特许经营业务范围:以管道输送形式向园区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7、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公司与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11年3月1日至2041年2月28日止。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区域。特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CNG、LNG等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8、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
公司与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甲方)签订了30年独家经营权的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自2011年8月18日至2041年8月17日止。经营权行使地域范围:已纳入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区域(温宿县管辖区域除外)。特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CNG、LNG等形式向用户供应天然气,并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维护、运行、抢修抢险业务等。
(二)天然气采购合同
1、天然气采购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06年6月9日、2011年4月7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合同编号;050306060094)、《天然气购销框架补充协议》,约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向公司供应天然气,供气期限为20年,自2009年12月起算;供气数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保证城市燃气足量供应;供气质量:按GB17820-1999《天然气》中所规定的二类天然气标准执行;供气价格: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有关规定,该协议天然气价格=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塔里木油气田分公司供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含增值税)执行)+净化压缩费(按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财务部门核定的费用为准);若该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国家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对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进行调整,以及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对净化压缩费进行调整,从调整之日起按下达后的调整价格执行,即合同结算价格=西气东输天然气出厂基准价(调整后)+净化压缩费(调整后);价款结算:公司提前预付次月气款。
2、正在执行的天然气采购合同
依据公司与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的《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双方逐年签署天然气年度购销合同,年度购销合同与《天然气购销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正在执行的为公司于2012年2月9日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合同编号:050312010011)。
(三)天然气销售合同
序号 | 买受方 | 合同名称/编号 | 价款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阿克苏蓝天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供用气合同(锅炉)/TRQ-2011-GF-GL001 | 1.40元/立方米 | 公司向买受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24小时连续供气。结算方式:先用气,后付费;一个采暖期为一个结算周期,信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限自2011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4日。 |
2 | 阿克苏世纪太百购物有限公司 | 供用气合同(锅炉)/TRQ-2011-GF-001 | 1.40元/立方米 | 公司向买受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24小时连续供气。结算方式:预付费;当燃气计量器具无法计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将按照正常用气量平均值进行结算。合同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3 | 新疆五运旅客运输有限公司 | 供气协议/HYGQXY-2012-002 | 2.50元/立方米 | 买受方须提前给公司指定的账户交纳5万元,预付保证金款,在预付款低于总预付款的15%时,买受方接到公司付款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买受方须继续缴纳5万元,买受方充装公司的天然气,按充装量当月月底一次性结算。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 |
4 | 阿克苏心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供用气合同(商、锅炉)/ TRQ-2011-GF-055 | 1.40元/立方米 | 公司向买受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24小时连续供气。结算方式:预付费;当燃气计量器具无法计量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将按照正常用气量平均值进行结算。合同期限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1日。 |
5 | 阿克苏市公交有限责任公司 | 供气协议/HYGQXY-2012-001 | 2.50元/立方米 | 买受方须提前给公司指定的账户交纳20万元,预付保证金款,在预付款低于总预付款的15%时,买受方接到公司付款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买受方须继续缴纳5万元,买受方充装公司的天然气,按充装量当月月底一次性结算。合同期限自2012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14日。 |
(四)贷款合同
序号 | 贷款人 | 借款合同号 | 贷款期限 | 金额(万元) | 利率(%) | 担保方式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 《借款合同》(贰零零玖年壹拾陆号)、《借款债务转移协议书 | 2009年4月30日至2014年4月29日 | 5,450.00 | 5.76%/年 | 阿克苏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 贰零壹壹年肆拾柒号 | 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12月14日 | 1,100.00 | 6.56%上浮20.00%/年 | 发行人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实际控制人周举东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 |
3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2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25日 | 800 | 6.65%/年 | 以阿克苏地区鑫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贷款人,以评估价值为100,390,574.80元的天然气长输管线提供抵押担保。 |
4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3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25日 | 750 | 6.65%/年 |
5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4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3年12月25日 | 750 | 6.65%/年 |
6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5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4年12月25日 | 700 | 6.65%/年 |
7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6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25日 | 600 | 6.65%/年 |
8 | 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阿农信委借字(2011)第017号 | 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25日 | 400 | 6.65%/年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 2012年7月3日至2016年7月2日 | 520.83 | 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10% | 周举东、周续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1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行 |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 2012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2日 | 543.98 | 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10% | 周举东、周续东、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
(五)正在履行的其它重大合同
1、设备采购合同
序号 | 出卖方 | 合同名称/编号 | 价款(万元)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海城北方钢管防腐有限公司 | 《购销合同》(合同编号:HYCGCL-2011-HY010) | 625.01 | 海城北方钢管防腐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提供φ355.6×9.5高频直缝电阻焊接钢管和3PE加强级防腐。 |
2 |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 《成套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YCGSB-2012-HY002) | 546.00万元 | 浙江蓝能燃气设备有限公司向公司销售CNG管束集装箱和CNG气体运输半挂车,并负责进行设备调试、人员培训。 |
3 | 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 | 《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YCGCL-2012-MY004) | 3月16日一批共110.1861万元,4月26日一批共318.59348万元,5月16日一批共62.3008万元,5月21日一批共222.3468万元 | 山东东宏管业有限公司向公司销售PE管、电容套、注塑三通、PE球阀等产品,合同履行期限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止,规格、型号、单价按照合同所定。 |
4 | 海城北方钢管防腐有限公司 | 《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YCGCL-2012-HY007) | 1,127.85万元 | 海城北方钢管防腐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提供φ355.6×9.5高频直缝电阻焊接钢管和3PE加强级防腐。 |
2、正在履行的重大工程施工合同
序号 | 甲方 | 乙方 | 合同日期 | 合同名称/编号 | 价款 | 合同主要内容 |
1 | 发行人 |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 | 2011年
3月30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HYSG-2011-001) | (暂定)620万元 | 发行人委托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按照合同及派工单对天然气城市中压、低压管道工程和入户安装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甲方供应主材。 |
2 | 发行人 |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 | 2012年
3月31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HYSG-2012-007) | (暂定)1,071.98万元 | 发行人委托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按照合同及派工单阿克苏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程二期高压管道工程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其中管材、管件、安装设备由公司提供,回填、路面恢复材料、施工辅材等由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负责。施工日期为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6月20日。 |
3 | 发行人 |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 | 2012年
3月25日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号:HYSG-2012-005) | -- | 发行人委托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新疆分公司按照合同及派工单对阿克苏市、阿瓦提县、乌什县、阿合奇县、喀拉塔勒镇天然气低压加气管道安装、公服民用入户安装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施工日期为2012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24日。 |
3、保险合同
公司与永安财产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签署保险合同,为长输管线、中压管网投保了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序号 | 签署时间 | 保单号 | 险种 | 保险费(元) | 合同主要内容 |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 |
1 | 2011年9月15日 | ACAE0002HQD2011B000015 | 财产保险综合保险(附加盗窃险及锅炉、压力容器保险) | 151,541.98 | 在保险期限内,为公司约定范围内的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 长输管线,中压管网,门站、母站及各加气站的机器设备、压力容器等固定资产 |
2 | 2011年9月16日 | ACAE0002GAC2011B000001 | 机器损坏保险 | 46,517.50 | 在保险期限内,为公司被保险的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坏或灭失,承担保险责任。 | 门站、母站及各加气站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
3 | 2011年9月16日 | ACAE0002ZAB2011B000001 | 公众责任保险(2005) | 7,256.00 | 在保险期限内,为公司在约定区域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业务时,因过失导致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承担保险责任。 | 年度累计赔偿限额16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80.00万元 |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
名 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 0997-6888585 | 0997-2285202 | 吐尔洪·艾麦尔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 0755-82943666、
010-82291138 | 0755-82943121 | 胡伟业、黄超、涂军涛、杨爽 |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 010-65693399 | 010-65693838 | 程益群、舒知堂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杭州市西溪路128号9楼 | 0571-88216888 | 0571-88216999 | 张希文、金顺兴、李志光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0755-25938000 | 0755-25987122 |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 0755-82083333 | 0755-82083190 | |
二、发行时间安排
1. | 询价推介时间: | 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6日 |
2. | 发行公告刊登时间: | 2012年9月10日 |
3. |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 | 2012年9月11日 |
4. | 网上申购、缴款时间: | 2012年9月11日 |
5. | 预计上市日期: | 【 】年【 】月【 】日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招股说明书查阅网址: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文件查阅地点:
发行人: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办公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
电 话:0997-6888585
联 系 人:吐尔洪·艾麦尔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电 话:0755-8294366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