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保康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于2012年5月25日签订了《产业战略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书》,8月3日公司就媒体相关报道发布了澄清公告。现将该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计划在保康县投资磷产业,拟选择已建成或在建磷化工企业作为切入点,推动磷产业平台建设和发展。
2、乙方拟通过新设投资、产业并购、资本运营等方式,分期投入10-15亿元进行磷矿产业投资。
3、甲方为乙方在保康县投资在工业用地、渣场配套、环保指标、税收政策、地方规费、项目立项、公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乙方全力支持和最大优惠。
根据《产业战略合作投资框架协议书》,双方在90日内未达成正式投资协议的,本框架协议自动废止。
二、进展情况及说明
1、截至目前,双方尚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由于自框架协议签订日起已超过90日,根据协议条约,该框架协议自动废止。
2、该项目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合作条件仍在进一步洽谈之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有新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