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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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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8 证券简称:山东章鼓 公告编号:2012040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上海复聚卿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聚卿云”)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于2011年7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复聚卿云持有公司股份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2012年5月3日,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5,6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该权益分派实施后,复聚卿云持有公司股份为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

2012 年8 月24日,公司收到复聚卿云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复聚卿云合计持有股数3,20010.262,2007.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0010.262,2007.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复聚卿云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2012-8-247.411,0003.21
其他方式
合计1,0003.2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复聚卿云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4、本次权益变动后,复聚卿云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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