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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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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2-043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3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副董事长王学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李小晶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总结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所属南京分公司所拥有部分资产拆迁及获取补偿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南京分公司对所拥有位于南京市下关区河路道1号的部分地上资产进行拆迁,其中房屋建筑面积21943.30平方米,全部拆迁资产帐面净值为1073万元,拆迁费用及人员安置等支出预计约2800万元。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对我公司支付17177.5万元(大写:壹亿柒仟壹佰柒拾柒万伍仟元整)补偿款。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我公司将与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政府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的议案》

 1、分公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暂定)

 2、分公司负责人:杨飚

 3、分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综合货运场站(场)(仓储);商品加工、包装。一般经营项目:搬运装卸;物流业务技术咨询;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的销售;库场设备租赁;国际货运代理。(暂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最高额为叁亿元人民币(敞口)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即期国内信用证及证下押汇/代付,期限一年。同时,该授信可授权给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港分公司使用,并授权其分公司负责人于军先生签署相关用信合同。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定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在第二章第十三条“主营范围”中增加“预包装食品(含食糖);纸品、纸浆、木浆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重油、渣油”;

 (2)删除原第一百八十七条;

 (3)在原第一百八十六条之后增加如下内容: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1)公司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需偿还已发行的长期债券(含中期票据)本息;(2)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实施重大投资、收购资产等重大现金支出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3) 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并且累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及行业知名度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站留言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与交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与诉求;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公司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原第一百八十八条序号改为第一百九十条,此后条文序号亦作相应调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以上六、七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9月14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2-044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3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晓红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2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三、审议通过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总结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人,反对票0,弃权票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12-04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9月14日上午9:30在北京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关于聘用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2012年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2 年9月12日、13日(上午 9:30——下午 4:00)

 联 系 人:黄晓、郑佳珍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传 真:010-83673332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六区18号楼

 邮 编:100070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5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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