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2012年8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8月21日15:00 至2012 年8月22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北京新闻大厦酒店四层第五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 齐子鑫副董事长受徐建兵董事长委托主持会议
6、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7人,代表股份12662153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8068%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213868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82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52347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8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21088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4361%;反对3040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4013%;弃权147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626% 。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同意1220264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3710%;反对3195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5233%;弃权140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0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122067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4032%;反对3045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4050%;弃权15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918%。
(四)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2年修订)
同意1220521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6.3913%;反对30405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4013%;弃权152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0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焱、马娴慧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关于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