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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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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3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因拟筹划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至今,目前该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本公司此前接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管理层通知,该司管理层就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征询股东意见。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6日开始停牌至今。目前东莞证券各股东正就东莞证券增资扩股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如各股东能达成一致意见,东莞证券将制订具体的增资扩股方案并报东莞市政府审批。

 该事项仍在继续筹划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自2012年8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明确并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2-3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控股股东免于

 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向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见2012年8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本公司公告)。新世纪公司在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43,376,952股后,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26.48%增加至50.01%。鉴于:

 一、新世纪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前新世纪公司就已经拥有本公司的控制权,非公开发行前和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

 二、本公司2012年4月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三、根据新世纪公司与本公司2012年2月16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约定和新世纪公司承诺,新世纪公司本次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新世纪公司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并免于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已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符合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条件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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