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34,000,000.00 | 476,168,640.72 | | | 16,854,189.57 | | 107,628,731.62 | 734,651,561.9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34,000,000.00 | 476,168,640.72 | | | 16,854,189.57 | | 107,628,731.62 | 734,651,561.9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1,921,595.31 | -1,921,595.31 |
(一)净利润 | | | | | | | 24,878,404.69 | 24,878,404.69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 | 24,878,404.69 | 24,878,404.69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26,800,000.00 | -26,8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26,800,000.00 | -26,800,000.00 |
4.其他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七)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000,000.00 | 476,168,640.72 | | | 16,854,189.57 | | 105,707,136.31 | 732,729,966.60 |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项目 | 上年金额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 | 129,153,770.72 | | | 13,346,998.08 | | 76,064,008.19 | 318,564,776.9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00,000,000.00 | 129,153,770.72 | | | 13,346,998.08 | | 76,064,008.19 | 318,564,776.9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000,000.00 | 347,014,870.00 | | | 3,507,191.49 | | 31,564,723.43 | 416,086,784.92 |
(一)净利润 | | | | | | | 35,071,914.92 | 35,071,914.92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 | | | | | 35,071,914.92 | 35,071,914.92 |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四)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3,507,191.49 | 0.00 | -3,507,191.49 | 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3,507,191.49 | | -3,507,191.4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六)专项储备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七)其他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4,000,000.00 | 476,168,640.72 | | | 16,854,189.57 | | 107,628,731.62 | 734,651,561.91 |
(三)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2、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报告期内,公司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琼海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3、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无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3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2年8月11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董事张海林、张艺林、于清池、常静、白静、毛惠清、方天亮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冯儒、冯苏强因公出差在外地,采用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遵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2年上半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2年8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确认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满足公司改善资本结构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债券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具体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确定。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债券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9、债券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10、债券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本次发行的工作效率,参照市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及总金额、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债券期限、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及规模、是否向股东配售及向股东配售的具体安排、发行上市场所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事宜;
2、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作出任何及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参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办理发行及上市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
3、执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申请上市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谈判,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及上市相关的任何及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发行债券的工作;
5、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决定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
6、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
7、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所有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券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任何事项;
9、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议案下的董事会授权人士为公司董事长张海林先生,该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代表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参与竞拍三亚市创意产业园A41-1/2(a)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公告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2年8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6日15:00—2012年9月7日15:00期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关于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披露于2012年8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3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11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2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杨壮旭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杨壮旭先生主持,共有5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确认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并满足公司改善资本结构及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本次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如下:
1、债券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3.3亿元),具体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4、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情形确定。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债券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场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9、债券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10、债券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3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决定于2012年9月7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交易日9:30~11:30,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6日15:00—2012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9月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三、参会方法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2年9月5日至6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 14:00—18:00)到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传真及信函登记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96”;
2.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瑞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 委托价格(元)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0 |
2 | 《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2.0 |
① | 《债券规模》 | 2.01 |
② | 《发行方式》 | 2.02 |
③ | 《发行对象》 | 2.03 |
④ |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 2.04 |
⑤ | 《债券期限》 | 2.05 |
⑥ |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 | 2.06 |
⑦ | 《募集资金用途》 | 2.07 |
⑧ | 《债券的上市》 | 2.08 |
⑨ | 《债券的担保条款》 | 2.09 |
⑩ | 《债券决议有效期》 | 2.10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3.0 |
4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 4.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证券部
联 系 人:冯益贵、程远亮
邮政编码:572011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 真:0898-88710266
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2年9月7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 | |
3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 | |
4 |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 | |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 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2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2-039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参与位于三亚市创意产业园一宗面积为66,666.52平方米的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A41-1/2(a)
2、土地所在位置:三亚市创意产业园
3、土地面积:66,666.52平方米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使用年限:50年
6、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并且小于或等于1.2;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40%;容积率大于或等于0.7;建筑系数:大于或等于30%;绿地率:小于或等于20%。
7、挂牌价格:起始价597元/㎡,竞买保证金3,979.9912万元。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竞买土地使用权资金来源
本次拟竞买的土地使用权所需资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三、参与买土地使用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拟在三亚市创意产业园投资及建设行政及财务中心、会议中心、技术交流中心、新型建材及新型墙体材料研发中心及其示范生产基地等项目所需,关于该宗土地的具体内容公司已披露于2012年6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若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可为公司未来扩大规模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土环资告字(2012)17号)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