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秉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睿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卫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如有追溯调整,请填写调整说明)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3、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五、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医药生产销售的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11.54%,主要系公司调整了产品销售结构,明确了销售人员责任,使销售量增长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100u纤溶酶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32.58%,主要系公司拓宽销售区域,改进销售方式,促使销量迅速增加,同时控制销售成本,使销售收入增长快于销售成本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尼莫地平缓释片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46.46%,主要系销量增加的同时原材料成本下降,生产、销售成本有所降低所致。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八)对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11年度聘请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12年3月5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交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报告》。本年度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强调事项段原文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上述财务报表是以持续经营为基准编制的,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所述,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亏损-236,309,484.35元,且营运资金为-37,718,729.67元,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公司最近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因个别条件暂不成熟,已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复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对于上述强调事项,董事会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强调事项段充分说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和或有风险。董事会对上述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通知,拟对我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2年1月31日正式停牌;由于重组事项个别条件暂不成熟,公司股票于2012年2月29日复牌,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至少三个月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2、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亏损236,309,484.35元,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事项
(一)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二)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单位: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占用的发生额0万元,余额0万元。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3、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单位:元
■
(六)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
法定代表人:张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卫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 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张秉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睿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卫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 元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 元
■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
(三)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2、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变更。
3、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无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秉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2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四环 公告编号:2012-033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2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8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申小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10:30于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号东润时代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秉军先生因其他重要工作未能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申小林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公司股份51,9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7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律师、谢发友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1,9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2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的议案》;
同意51,97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 股;弃权0 股。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振武律师、谢发友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ST 四 环 公告编号:201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