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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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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股票代码:002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邮政编码: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一路3号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股票代码0020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远光软件股权激励行权,吉林电力原持公司股份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持有人上市时原持有远光软件7,408,800股,持股比例为6.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信息披露持有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远光软件4,639,985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05%。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22,053,401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4.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电力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远光软件、上市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截止2012年8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远光软件后持有远光软件股本总额4.99%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的董事及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法定代表人:闫少俊
注册资本:62亿元整
经营期限:至长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220101010002973
税务登记证号码:220104123995490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购销,电网经营,电力设备检修,电力及热力方面的技术开发、服务、培训,经销电力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材,钢材,木材,系统内电力通信管理,系统内计算机网络服务,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餐饮,住宿。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629号
邮 编:13002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章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06年8月23日上市时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75%的股份。

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67%的股份。

2011年7月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转出1,979,017股,划转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9%的股份。

2012年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4%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26,693,386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6.04%。

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吉林电力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减持远光软件股份数量为4,639,985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1.05%。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林电力持有远光软件22,053,401股,占远光软件总股本的4.99%。

二、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远光软件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远光软件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 居留权
闫少俊340202195807111719总经理中国中国长春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竞价交易2012.5.22至2012.8.2214.444,639,9851.05%
合 计————4,639,985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闫少俊

   2012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002063 股票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2-036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8月22日,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电力”)减持股份的通知,吉林电力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2年8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639,9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26,693,3866.04%22,053,4014.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693,3866.04%22,053,401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6年8月23日上市时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75%的股份,2010年12月、2011年3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行权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67%的股份。2011年7月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转出1,979,017股,划转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9%的股份。2012年1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截止本次减持前,吉林电力持有公司6.04%的股份。吉林电力本次减持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于2012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序号日期吉林电力出售股票
数量价格区间
2012年5月22日-2012年5月24日1,000,00013.80-14.23
2012年6月20日-2012年6月29日2,274,07414.02-14.56
2012年7月 2日-2012年7月20日1,127,38014.45-15.32
2012年8月22日238,53116.21-16.5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吉林电力的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后,吉林电力持有公司22,053,401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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