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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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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成城股份 证券代码:600247 编号:2012-025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冻结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0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 2012-024),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实业”,持有公司30,250,051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0,250,051股,限售流通股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持有的公司30,250,051股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该司法冻结为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向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案件详情如下:

 2011年4月25日,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恒”)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融资合同》,最高融资额度为1亿元,融资额度的有效使用期为1年,自2011年4月25日至2012年4月25日,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对此进行了公证。深圳中技为该《最高融资合同》及其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提供担保,并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于广东国恒未在与华夏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清偿贷款本金及利息,华夏银行广州分行根据《公证书》相关约定,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深圳中技作为保证人,其所持有的公司30,250,051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在先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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