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向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五年期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分别见2010年8月17日、2010年9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2010年度中期票据发行已于2011年1月17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1]MTN3号)注册通过,核定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于2011年1月27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全额到账。
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将于2012年8月23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每张面值为100元,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采取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本部部分银行借款,借以优化融资结构。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8月20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