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4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伍跃时、袁定江、颜卫彬、邓华凤、廖翠猛、王道忠、张秀宽;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股东。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张秀宽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市天心支行申请农业科技贷款4.5亿元,其中2.25亿元由本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抵押资产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账面原值为14,121.46万元,账面净值为12,550.74万元),不足部分由控股股东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余2.25亿元为直接信用授信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下浮5-10%,并授权董事长伍跃时先生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计划分批申请发放并使用该笔贷款。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43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方式:提供借款
2、资助对象:
(1)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种业”)
(2)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
(3)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隆平”)
3、资助金额: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隆平种业提供借款60,000,000元;向安徽隆平提供借款20,000,000元;向四川隆平提供借款60,000,000元。
本次本公司向上述主体提供借款共计140,000,000元。
4、借款期限:
(1)向安徽隆平提供借款的期限为1年;
(2)向隆平种业提供借款的期限为半年;
(3)向四川隆平提供借款的期限为1年。
5、借款利率:
(1)向安徽隆平提供借款的利率为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2)向隆平种业提供借款的利率为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3)向四川隆平提供借款的利率为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
6、利息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
7、审批情况: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为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为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在审议《关于为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本公司董事、产业总监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其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为12.5%。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张秀宽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为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为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审议通过本议案。
(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经过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隆平种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55%)。隆平种业成立于2003年7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长沙市岳麓区麓谷高新区沿高路15号,法定代表人为袁定江。隆平种业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培育、繁殖、推广农作物种子(凭本企业许可证);研究、开发新型农药、化肥并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加工、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
隆平种业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80,336,577.85 | 542,781,461.21 |
负债总额 | 322,060,587.03 | 195,351,539.11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323,390,911.99 | 187,820,028.20 |
净资产 | 258,275,990.82 | 347,429,922.10 |
项 目 | 2011年1-12月
(经审计) | 2012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21,609,818.87 | 267,698,337.51 |
利润总额 | 137,471,975.51 | 118,025,857.62 |
净利润 | 137,377,951.78 | 118,024,758.07 |
2、安徽隆平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65.5%)。安徽隆平成立于2002年5月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533号,法定代表人为彭光剑。安徽隆平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经营;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农用激素、化肥的销售;农产品加工相关技术服务;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的除外)。
安徽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393,079,537.44 | 340,562,055.51 |
负债总额 | 249,989,201.47 | 174,895,885.00 |
银行贷款总额 | 30,000,00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245,216,201.47 | 170,122,885.00 |
净资产 | 143,090,335.97 | 165,666,170.51 |
项 目 | 2011年1-12月
(经审计) | 2012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37,884,637.13 | 177,681,489.61 |
利润总额 | 70,243,465.81 | 22,603,438.37 |
净利润 | 7,0219,946.37 | 22,575,834.54 |
3、四川隆平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80%)。四川隆平成立于2003年6月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住所为广汉市湘潭路66号,法定代表人为颜卫彬。四川隆平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生产杂交水稻、杂交玉米、杂交油菜、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农作物种子批发、销售、进出口;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化、农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四川隆平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项 目 | 201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12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83,423,023.32 | 136,459,756.93 |
负债总额 | 81,151,975.82 | 34,206,455.91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 81,151,975.82 | 342,06,455.91 |
净资产 | 102,271,047.50 | 102,253,301.02 |
项 目 | 2011年1-12月
(经审计) | 2012年1-6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41,263,448.55 | 28,426,309.60 |
利润总额 | 29,429,475.07 | -17,746.48 |
净利润 | 29,429,475.07 | -17,746.48 |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系为本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充实种子收购资金,支持本公司战略产业发展,属正常生产经营事项。
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张秀宽先生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安徽隆平和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按持有安徽隆平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共计390万元。安徽隆平其他股东合肥绿宝种苗有限公司和戴飞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为质押,为本公司向安徽隆平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
隆平种业其他股东谭志军、袁丰年、杨文星和马国辉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持有的隆平种业股权为质押,为本公司向隆平种业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
四川隆平其他股东缪培忠已向本公司出具书面承诺:愿意以其持有的四川隆平股权为质押,为本公司向四川隆平提供的借款进行担保。
据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对本次安徽隆平、隆平种业和四川隆平提供的财务资助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邹定民、屈茂辉、郭平、任爱胜出具如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隆平种业、安徽隆平和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鉴于公司董事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持股比例为12.8%),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承诺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向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安徽隆平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质押给公司,为该笔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隆平种业和四川隆平其他股东亦均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公平公允,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公司无负面影响,同意公司为安徽隆平、隆平种业和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和逾期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7,210万元(含本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63%,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实际担保金额为9,500万元(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且所有对外担保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日 期:2012年8月16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材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对湖南隆平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平种业”)、安徽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隆平”)和四川隆平高科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隆平种业、安徽隆平和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种子收购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鉴于公司董事张秀宽先生为安徽隆平股东(持股比例为12.8%),其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承诺按持股比例和同等条件向安徽隆平提供财务资助,安徽隆平其他少数股东已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隆平股权质押给公司,为该笔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隆平种业和四川隆平其他股东亦均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公司,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公平公允,程序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对公司无负面影响,同意公司为隆平种业、安徽隆平和四川隆平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邹定民
屈茂辉
郭 平
任爱胜
日 期: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