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9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获悉,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已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京国资产权[2012]15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的批复》批准。
批复原则同意《首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774,634,345股,其中首钢总公司持有4,684,005,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11%。批复要求公司按照《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程序做好提交证券监管部门审批等各项工作。在方案实施、资产交割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切实维护国有股东及各方投资者的利益。若重组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资委。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8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