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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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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1.6 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总裁汤琪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列类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元

 ■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2年2月20日,高新刚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职务。

 2012年2月24日,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辽宁正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任胡列类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012年3月22日,经公司职工民主推选,刘松琪先生、李欣先生、陈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2年3月2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祁玉民先生、王世平先生、汤琪先生、雷小阳先生、沈毅先生、池冶先生、翟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沈品发先生、杨建文先生、王丽然女士、陈晓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于淑君女士、胡春华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2012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祁玉民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汤琪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翟锋先生为公司本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聘任沈毅先生、池冶先生、翟锋先生、胡列类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其中沈毅先生为常务副总裁,胡列类女士兼任财务总监。

 2012年3月23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于淑君女士为公司本届监事会主席。

 (上述公告分别刊登在2012年2月22日、25日、3月23日、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5 董事会报告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或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5.3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

 5.4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7.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5.7.2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8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2012年4月20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西安曲江新区编号为“QJ3-7-92”地块中面积为53.186亩的地块以评估值18629万元对西安万吉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收购,增资完成后,西安万吉注册资本将从原来得8000万增至26629万元,其中申华房产持股69.96%。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的增资、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6.1.2 出售资产

 2012年6月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西安万吉置业有限公司69.96%的股权以评估值18629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西安万吉另一股东陕西祥安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申华房产不再持有西安万吉股权。截止报告期末,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和证券投资情况

 ■

 6.5.2 公司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的情况

 ■

 6.5.3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5.4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公司计划在2年内发行短期融资券5亿元。2012 年4 月11 日,2012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2申华CP01”,代码041260020)已按照相关程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发行规模为3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5 天,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7.80%。(详见公司临2012-12号公告)。

 § 7 财务报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祁玉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表:

 损益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元

 ■

 ■

 现 金 流 量 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

 2012-6-30

 编制单位: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元

 ■

 单位负责人:祁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列类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 金额单位:元

 ■

 单位负责人:祁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列类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2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

 单位负责人:祁玉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列类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静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2—2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2年8月6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决议如下:

 一、《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附件)

 二、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申请1.2亿元承兑汇票额度的事宜。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的承兑汇票额度,期限一年。上海申华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将为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董事会决议;

 2、《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2—2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综合担保计划为32.67亿元,此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临2012—08、22号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了本次担保,担保事项在上述综合额度内,具体如下:

 (1)公司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合肥宝利丰”)拟向浦发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公司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拟向交通银行合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公司子公司合肥宝利丰拟向中信银行合肥徽州大道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合肥宝利丰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4)公司子公司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宜兴宝利丰”)拟向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一年(半年期转一次)。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宜兴宝利丰另两方股东宁波鄞州区永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兴菁莹科技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5)公司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芜湖宝利盛”)拟向徽商银行合肥逍遥津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芜湖宝利盛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6)公司子公司芜湖宝利盛拟向中信银行芜湖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芜湖宝利盛另一股东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7)公司子公司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宝利丰”)拟向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1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南京宝利丰另一股东中裕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为我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8)公司子公司马鞍山新宝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融”)拟向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赵昕、新宝融另一股东安徽融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9)公司子公司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东阳宝利丰”)拟向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滨信用社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东阳宝利丰另一股东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0)公司子公司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沈阳华宝”)拟向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潘强、潘晓华及沈阳华宝另一股东沈阳鹏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1)公司子公司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申华专用车”)拟向交通银行徐汇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申华专用车另两方股东上海诺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12)公司子公司申华专用车拟向温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申华专用车另两方股东上海诺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合肥市包河区机场路9号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昕

 经营范围: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一类机动车辆维修(凭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咨询,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机动车事务代理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合肥宝利丰55%股权,赵昕先生持有其45%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合肥宝利丰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034.18万元,负债总额为44175.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53980.3万元,净利润为446.85万元。

 (2)、宜兴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宜兴经济开发区融达汽车城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华晨宝马、进口宝马品牌汽车的销售、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代办车辆上牌、办证、年审服务;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

 股权结构:本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永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和宜兴菁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1%、34%、15%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宜兴宝利丰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360.76万元,负债总额为17453.45万元,营业收入为23156.62万元,净利润为316.57万元。

 (3)、芜湖宝利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芜湖开发区九华北路112号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宝东

 经营范围: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品牌汽车销售、汽车装潢用品、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汽车装潢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权,安徽泓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5%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芜湖宝利盛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458.99万元,负债总额为18740.27万元,营业收入为25300.88万元,净利润为334.62万元。

 (4)、南京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胜社区马家园10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不含小轿车);汽车贸易资讯,汽车装潢及用品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中裕达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1%、49%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南京宝利丰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538.45万元,负债总额为21416.88万元,营业收入为32513.72万元,净利润为113.6万元。

 (5)马鞍山新宝融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金家庄工业园慈湖河路4715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5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煜青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三类机动车维修(车辆装潢(篷布、坐垫及内饰))。一般经营项目:广汽丰田、进口丰田品牌汽车销售;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劳动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安徽融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1%、49%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1年6月末,新宝融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574.26万元,负债总额为7321.41万元,营业收入为2302.1万元,净利润为-141.34万元。

 (6)、东阳市宝利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浙江省东阳市广福西街11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商用车销售,汽车用品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销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东阳市友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东阳宝利丰单体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102.68万元,负债总额为3524.36万元,营业收入为422.99万元,净利润为-237.57万元。

 (7)、沈阳华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沈阳市浑南新区涌泉路1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经营范围:汽车(华晨宝马、进口BMW(宝马)、MINI品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务、汽车置换(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汽车销售中介服务、二手车经营(不含报废车辆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项目)及汽车装饰美容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为沈阳地区唯一的宝马授权经销商。

 股权结构: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晨宝汽车有限公司和沈阳鹏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各持有其5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沈阳华宝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3365.14万元,负债总额为31706.06万元,营业收入为388,568.05万元,净利润为 -648.23万元。

 (8)、上海申华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弄9号底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毅

 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的研发,销售,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机械设备的销售,电子科技领域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用项审批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申华专用车57%股权;上海朗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诺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和10%的股权比例。

 财务情况:截至2012年6月末,申华专用车合并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575.78万元,负债总额为31706.06万元,营业收入为38856.81万元,净利润为610.8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以银行实际放款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公司为本公司的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上述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截止至2012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5,821.72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为123,979.78万元,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71,841.94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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