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2-2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2年8月11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2-26)。
2012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3.60%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厦门钨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议在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两项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增加以下两个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应变更为:
议案1、审议《章程修正案》;
议案2、审议《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3、审议《关于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除审议事项变更外,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2-29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12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2-26)。
2012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33.60%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厦门钨业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议在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两项议案。
董事会认为,作为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号会议室(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16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章程修正案》
2、审议《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审议《关于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2日-24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16层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五、其他: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秘办公室 联系人:陈康晟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8日
附件: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序号 | 议 案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1 | 《章程修正案》 | | | |
2 | 《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
3 | 《关于发行不超过20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章程>的议案》 | | | |
5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 |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
委托人股东帐户 |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日期 | 年 月 日 |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