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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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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2-008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立津女士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张立津女士因退休原因辞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天津劝业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回金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意朱振山先生因退休原因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单位天津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贾鸿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9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五)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沈福章先生因身体原因辞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罗鸿铭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五)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订《章程》中有关现金分红政策的条款第一百七十一条,增加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原条款依次顺延。

 公司《章程》原条款:“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分配。非因特别事由(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不进行除年度和中期分配以外其他期间的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三)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四)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拟修订为:“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计算口径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联系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增加“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外,公司在当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计算口径为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当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增加“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形成专项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公司因前述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三)当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或投资规划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其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意见,并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12年9月3日(周一)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九楼九重天会议厅(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董事辞任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及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参加会议有关事宜:

 (1)出席会议范围:

 ①2012年8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持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到本公司九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90号

 联系电话:022-27304989

 传真:022-27304989

 邮政编码:300022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五、关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通报

 9位董事一致同意此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2-009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下午2:00在公司九楼小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四人,实出席监事四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建玲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位监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津劝业 编号:2012-010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因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为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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