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春生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 年 8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 年 8 月 15 日— 2012 年 8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16 日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2 年 8 月 15 日下午 3:00 至 2012 年 8 月 16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2年5月21日
5、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公司207会议室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8,056,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3.38%。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86,720,5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2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1,335,50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129 %。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8,051,370 股同意;0 股反对;47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7 %、 0 %、 0.0053 %。
2、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8,051,370 股同意;0 股反对;4700 股弃权;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947 %、 0 %、 0.0053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一宏、庞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