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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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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2012年4月28日发布)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本次发行在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份锁定期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批发与零售行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如高于同行业平均市盈率25%,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可能推迟相关发行流程,重新询价或补充披露盈利预测后重新询价,存在发行不能如期完成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61,632.62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确定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属于发审会后发生重大事项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是否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须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应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重新询价等事项。

重要提示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连锁”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43号文核准。红旗连锁的股票代码为002697,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初始发行规模为2,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2年8月28日(T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宏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8月20日(T-6日)至2012年8月23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和主承销商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要求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宏源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19家推荐类询价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8月23日(T-3日)12:00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个人投资者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但下述情况除外:

(1)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

(2)与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配售对象;

(3)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宏源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125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125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500万股。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直接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2 年8月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2012年8月27日刊登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11、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2,500万股,则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首先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125万股。然后通过随机摇号,每一中签申报号配售125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2,5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2、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其申购数量应为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统计违约情况并报证监会和协会备案。

13、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进行披露。

15、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7、推迟发行或重新询价:当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拟定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召开董事会并于两日内刊登公告。需要重新询价或重新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后,经向发行监管部门备案或经证监会重新核准后,可再次启动发行。

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8月17日(T-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 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日 期发行安排
T-7日2012年8月17日(周五)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招股意向书及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T-6日2012年8月20日(周一)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5日2012年8月21日(周二)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日2012年8月22日(周三)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T-3日2012年8月23日(周四)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截止)
T-2日2012年8月24日(周五)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日2012年8月27日(周一)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T日2012年8月28日(周二)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网下发行配号

T+1日2012年8月29日(周三)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网上发行配号

T+2日2012年8月30日(周四)刊登《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款

T+3日2012年8月31日(周五)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一)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将于2012年8月20日(T-6日)至2012年8月22日(T-4日),分别在深圳、上海和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推介时间推介地点
2012年8月20日

(T-6日,周一)

09: 30-11:30深圳:福田星河丽思卡尔顿大酒店宴会厅2+3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6号

2012年8月21日

(T-5日,周二)

09:30-11:30上海:上海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盛世堂1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33号

2012年8月22日

(T-4日,周三)

09:30-11:30北京: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西安厅1+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1号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8085882、88085881、021—58202308或0755—33968139。

(二)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2 年8月20日(T-6日)至2012年8月23日(T-3日)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25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为125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125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2,50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8月23日(T-3日)12:00前完成在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2,500万股以上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88085882、88085881、021-58202308、0755-33968139

传 真: 010-88085254、88085255

发行人: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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