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通知,鉴于华立集团拟将其持有的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集团特做出《关于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及2013年经营业绩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华立集团承诺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年及2013年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其中2012年实现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如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在2012年及2013年未能实现华立集团承诺的上述净利润,华立集团同意分别在2013年6月30日和2014年6月30日前以现金形式给予补足。
华立仪表收购华立集团持有的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12年7月31日披露的编号为2012-040《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仪表收购华立科技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在2012年和2013年年度审计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华立科技有限公司单独出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