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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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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12-040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于2012年2月15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3月8日本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详见公司2012-015号公告)。截止2012年8月14日,回购期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简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社会公众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每股净资产值,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区间、预计回购股份分别如下:

 第一期:股价不高于7元/股,使用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按7元/股计,预计可回购7,14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2.91%;

 第二期:在第一期5亿元资金使用完毕且股价不高于6.5元/股的前提下,再追加使用6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本期按6.5元/股计,预计可回购9,231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6.69%。

 本次二期回购资金全部实施完毕,预计可回购16,37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29.6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本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数量为准。

 因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自2012年6月6日起,调整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如下:

 第一期:股价不高于6.92元/股,使用不超过5亿元资金进行回购。

 第二期:在第一期5亿元回购资金使用完毕且公司股价不高于6.42元/股的前提下,再追加使用6亿元人民币进行回购。

 二、实施情况

 截至2012年8月14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共计23,152,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9 %,成交的最高价为6.92元/股,最低价为6.72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5,982.45万元(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差异说明

 自2012年2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因公司股价未曾满足回购条件,直至2012年6月29日才首次实施了回购方案,再加上至2012年8月14日回购期满,二级市场低于或等于6.92元/股交易的总成交量有限,因此本次回购只部分完成了第一期方案。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53,199,988元减少至530,047,150元。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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