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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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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3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2年8月3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15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8人(包括独立董事8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李敬和、王开国、陈伟、胡跃飞、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共18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车国宝、肖立荣、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遂宁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二季度呆帐核销的议案》。

同意2012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出账本金折人民币111,229,426.60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6月30日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12年上半年,本行法定财务报告(经境内注册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利润情况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761,485千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2,625,864千元。

依据上述利润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本行2012年上半年作如下利润分配:

1、本行法定盈余公积余额已超过实收资本的50%,暂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3,844,248千元。

经上述利润分配,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行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830,459千元;一般风险准备为人民币11,799,151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781,616千元。

3、除上述法定利润分配外,董事会提议本行2012年中期增加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本行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123,350千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0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512,335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8,269,281千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1年9月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作前述延长外,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相关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1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现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公司名称已变更,财务信息等内容需更新,以及中国证监会2012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非公开发行预案需披露现金分红相关情况,公司决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做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9月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该议案所确定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监管机构核准,为保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将授权期限延长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股东大会的具体授权内容不变。

以上议案同意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王利平、姚波、顾敏、叶素兰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 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4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8月15日在总行大厦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加监事7名,实参加监事邱伟、罗康平、肖立荣、车国宝、王岚、王毅、曹立新共7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关于本行2012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所作说明的意见》。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监事会2012年度分支机构巡检提纲》。

以上议案同意票 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监事会

201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平安银行 公告编号:2012-04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15:00 至2012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在2012年8月24日发布《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六楼多功能会议厅。

(六)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二)审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三)审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四)审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五)审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六)审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8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

2012年8月2日,本公司发布《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本公司名称由“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自2012年8月2日起变更为“平安银行”,证券代码?000001?不变。因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涉及的本公司名称相应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2年8月31日下午13:00-14:15。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本公司大会登记处。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表决票将在现场发放。

四、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001 投票简称:平安投票

(二)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9:30~11:30,13:00~15:00。

(三)在投票当日,平安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四)具体投票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全部下述六个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2.00
议案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3.00
议案四《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4.00
议案五《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5.00
议案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00

注:对总议案100.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目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4、对每一议案的表决,一经投票,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果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之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二)股东根据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系统投票。

(三)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15:00至2012年8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峰、王洋

联系电话:0755-82080387

(二)会议费用:

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案文件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议案表决权,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注:1、本表决票只能用“√”填写,其他符号、数字无效;

2、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一栏打“√”;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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