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9日发出,2012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9A5A6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林秀浩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吴华东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吴华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华东先生在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吴华东先生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吴华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请吴一挺先生为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12年8月14日至2014年5月13日止。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总经理吴一挺年薪为100万元/年,其中,60%为基本工资,40%为绩效工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不涉及董事薪酬,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吴一挺先生简历见附件。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吴一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日期另行通知。
吴一挺先生简历见附件。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同安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同时授权董事长林秀浩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5日
附件:
吴一挺先生简历
吴一挺,男,中国台湾籍,1959年2月出生,毕业于台湾海洋大学,本科学历,1986-2008年就职于统一企业集团,历任统一印尼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统一总经理、华南区总经理、统一企业(中国)食品群总经理;2008-2010年任杨协成(新加坡)食品饮料公司中国区总裁;2010-2012年任兰馨亚洲投资集团公司消费品投资总监。
吴一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下列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一)《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四)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五)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