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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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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ST商务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2-037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57,7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8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对价安排,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39,000,00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4,620,264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的原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7年1月19日经200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1月30日。

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和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2007年1月31日。

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于2007年1月31日恢复交易。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425,056,81357.54%425,056,81357.54%
4、境内自然人持股207,203,31828.05%-29,319,250177,884,06824.08%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660,690,92189.44%-57,750,040602,940,88181.62%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78,000,00410.56%57,750,040135,750,04418.3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78,000,00410.56%57,750,040135,750,04418.38%
三、股份总数738,690,925100.00%738,690,925100.00%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8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57,750,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
比例(%)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19,546,16811.19%19,546,1682.65%注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884,6221.20%注2
唐安光8,000,0001.08%注3
杜俊杰6,000,0000.81%注3
张树彬5,000,0000.68%注3
李馨枝4,653,8640.63%注3
刘建彤3,000,0000.41%注3
张伟2,665,3860.36%注4
 合计19,546,16811.19%57,750,0407.82%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

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承诺人未按承诺文件的规定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履行了股改承诺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承诺人未按承诺文件的规定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履行了股改承诺
张树彬、刘建彤、李馨枝、唐安光、杜俊杰及张伟六名自然人股东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承诺人未按承诺文件的规定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履行了股改承诺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19,546,16819,546,1682.6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884,6228,884,6221.20%
唐安光8,000,0008,000,0001.08%
杜俊杰6,000,0006,000,0000.81%
张树彬5,000,0005,000,0000.68%
李馨枝4,653,8644,653,8640.63%
刘建彤3,000,0003,000,0000.41%
张伟2,665,3862,665,3860.36%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28,430,7903.85%-28,430,790  

注1: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所持限售流通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注2:按照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辽阳民合执字第74-3号民事裁定书,将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持有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8,884,622股裁定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用以低偿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8,973,468.22元。

注3:2008年1月8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华益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原股东沈阳中天电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26,653,864股限售流通股,该限售流通股股权变更为唐安光、杜俊杰、张树彬、刘建彤及李馨枝五人所有。(其中唐安光800万股、杜俊杰600万股、张树彬500万股、刘建彤300万股、李馨枝465.3864万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08年1月28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确认单》,沈阳中天电子持有公司26,653,864股的股份已分别过户到唐安光、杜俊杰、张树彬、刘建彤及李馨枝名下。

注4:2007年11月26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辽宁国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原股东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2,665,386股限售流通股,由竞买人张伟以0.90元/股竞得,总价款为239.88万元,已过户至张伟名下。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有限售流通股解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张树彬、刘建彤、李馨枝、唐安光、杜俊杰及张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所做出的有关承诺,本次其所提出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亦符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所做的有关承诺,本保荐机构同意三湘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本次未对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办理解除限售。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日

股票简称:*ST商务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2-038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1、2009年9月23日,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9年10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09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接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1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1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201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同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上海三湘投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241号文),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12年8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3日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自2012年8月3日起变更为“三湘股份”,证券代码为“000863”,保持不变。

4、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5、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3.50元/股。

二、公司最新股份结构

1、公司最新股份结构表如下:

股东名称股数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660,690,92189.44%
其中:上海三湘控股有限公司329,779,52744.64%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56,407,0667.64%
黄卫枝151,609,65920.52%
黄 建8,367,0481.13%
许文智7,520,9421.02%
陈劲松2,820,3530.38%
李晓红2,820,3530.38%
王庆华1,706,0000.23%
厉农帆1,598,2000.22%
徐 玉1,441,5130.20%
其 他96,620,26011.57%
无限售流通股78,000,00410.56%
合计738,690,9251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股份性质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9,779,52744.64%限售流通股A股
黄卫枝151,609,65920.52%限售流通股A股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56,407,0667.64%限售流通股A股
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38,870,2205.26%限售流通股A股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19,546,1682.65%限售流通股A股
中国信达资产有限公司8,884,6221.20%限售流通股A股
黄 建8,367,0481.13%限售流通股A股
唐安光8,000,0001.08%限售流通股A股
许文智7,520,9421.02%限售流通股A股
10杜俊杰6,000,0000.81%限售流通股A股

二、风险提示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日

股票简称:三湘股份 股票代码:000863 公告编号:2012-039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1、2009年9月23日,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披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09年10月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09年10月30日,中国证监会以《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接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2011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1年第2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2011年9月30日,中国证监会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同日,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上海三湘投资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

2、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2】241号文),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12年8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

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自2012年8月3日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自2012年8月3日起变更为“三湘股份”,证券代码为“000863”,保持不变。

4、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5、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3.50元/股。

二、公司最新股份结构

1、公司最新股份结构表如下:

股东名称股数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602,940,88181.62%
其中:上海三湘控股有限公司329,779,52744.64%
黄卫枝151,609,65920.52%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56,407,0667.64%
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38,870,2205.26%
黄 建8,367,0481.13%
许文智7,520,9421.02%
陈劲松2,820,3530.38%
李晓红2,820,3530.38%
王庆华1,706,0000.23%
厉农帆1,598,2000.22%
徐 玉1,441,5130.20%
无限售流通股135,750,04418.38%
合计738,690,925100%

2、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股份性质
上海三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29,779,52744.64%限售流通股A股
黄卫枝151,609,65920.52%限售流通股A股
深圳市和方投资有限公司56,407,0667.64%限售流通股A股
深圳市利阳科技有限公司38,870,2205.26%限售流通股A股
沈阳市技术改造基金办公室19,546,1682.65%流通股A股
中国信达资产有限公司8,884,6221.20%流通股A股
黄 建8,367,0481.13%限售流通股A股
唐安光8,000,0001.08%流通股A股
许文智7,520,9421.02%限售流通股A股
10杜俊杰6,000,0000.81%流通股A股

二、风险提示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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