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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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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2-04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股东出席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日下午15:00分在珠海市吉大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股份67,500,100股,占公司2012年7月27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20,000,000)的56.25%,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王青运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共2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5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50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意见

 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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