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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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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38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8月15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1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余树芳先生和代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余树芳先生和代海军先生将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代海军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7月出生,中专学历。曾任广东深圳中裕电器有限公司统计文员,自2003年10月至今在公司EVA车间任职,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代海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余树芳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至2000年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任仓库管理员;2001年至2009年在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9年至今在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余树芳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39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7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8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提名林松柏先生、林祥加先生、林祥炎先生、谢梓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志扬先生、谢衡先生、黄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开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就第二届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提名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照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原来的人民币5万元/年调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但不包含因办理公司事务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调整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是参考相类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依据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公司的经营业绩而确定的,体现了责、权、利一致性原则,新的津贴标准公平合理。我们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在总经理下增设工程管理部及投资管理部,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TY-2012-041)。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林祥加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高中学历,2005年5月至2006年8月参加清华大学MBA班学习。

1982年8月——1996年8月在晋江从事经商;

1996年9月——至今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副董事长;

2000年1月——2009年8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要荣誉:

2010年林祥加主持开展研发的“运动鞋底用高止滑橡胶配方”项目与“新型超轻EVA2D中底配方及其制造方法”项目,在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上获得铜奖。

2011年获得“泉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011年林祥加主持开展研发的“一种防喷霜橡胶鞋底”项目在第20届全国发明展览会上获得金奖。

2011年林祥加主持开展研发的“射出仿PU发泡运动鞋鞋底配方及制造方法”项目与“一种具有轻便柔软弯曲减震结构的运动鞋底”项目,在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上获得银奖。

在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在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祥伟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林松柏先生、林祥炎先生系兄弟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3.05%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林松柏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晋江市政协委员,196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

1983年8月——1992年8月在青阳糖厂从事工程师;

1992年9月——1996年8月在陈埭桂林服装厂从事厂长;

1996年9月——2001年1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0年1月——2009年8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在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厦门市瑞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祥伟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林祥加先生、林祥炎先生系兄弟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09%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林祥炎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生,高中学历, 2006.3-2007.8参加清华大学MBA班学习。

1992年9月——1996年8月在陈埭桂林服装厂担任车间主任;

1996年9月——至今在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2000年1月——2009年3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在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在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在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在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子公司厦门市瑞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祥伟先生系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林祥加先生、林松柏先生系兄弟关系。目前持有公司股东泉州市泰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04%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谢梓熙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9月出生,香港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1996年10月——1999年8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车间员工;

1999年9月——2002年12月任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PU厂厂长;

2003年1月——2009年8月任泰亚(泉州)鞋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8月至今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在子公司厦门市瑞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系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深证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处罚。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一)林志扬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大学兼职教授。兼任福建高速(600033)、冠福家用(002102)、龙溪股份(600592),三安光电(600703)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1997年9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企业管理系并获博士学位。1986年3月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企业管理系副主任;1996年3月至今,先后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副院长、党委书记。2009年8月起至今担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林志扬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黄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46年出生,会计学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福建省财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会计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福建省会计师学会副会长,兼任雪人股份(002639)公司独立董事。自2009年11月起至今担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杰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黄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谢衡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工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院长助理。兼任兄弟科技(002562)、兴业科技两家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6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1年7月在中国皮革工业研究所工作;2007年1月至今,先后任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院长助理、处长、总编辑。2009年11月起至今担任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衡先生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谢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40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7月3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祥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8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监事会推荐,提名林祥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祥伟先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为K388640(9)。1968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1986年4月到香港定居,1986年-1990年在香港雅历印刷有限公司任职,1990年-1996年在香港百东川印刷有限公司任经理,1996年至今主要从事房地产、贸易、个人投资业务,2009年8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林祥伟先生在子公司福建泰丰鞋业有限公司任监事;在子公司安庆泰亚鞋业有限公司任监事。与公司董事林祥加、林松柏、林祥炎系兄弟关系,目前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泰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8.845%的股权。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2-041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15日在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3、会议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关于选举林祥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2《关于选举林松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3《关于选举林祥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4《关于选举谢梓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关于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2《关于选举谢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3《关于选举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关于选举林祥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TY-2012-039)、《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TY-2012-040),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一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梓熙、余树芳

联系电话:0595-22495000

传真:0595-22499000

邮政编码:362005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美泰路36号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的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表决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第一、二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在选举独立董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的投票权数可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间任意分配。因所选股东代表监事仅有一名,因此,选举监事时,股东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除上述两项以案外,其余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授权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2年8月8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姓名(签字或盖章):

时间: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累积投票赞成票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林祥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2选举林松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3选举林祥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1.4选举谢梓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独立董事 
1.2.1选举林志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谢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林祥伟为监事 
非累积投票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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