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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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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2-017

债券代码:112042 债券简称:11东控01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为建立健全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及工作机制的具体措施,同意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12年7月),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专项论证报告》。

专项论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2年7月),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9)。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2-018

债券代码:112042 债券简称:11东控01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7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专项论证报告》。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2-019

债券代码:112042 债券简称:11东控01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在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22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为: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3、《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2、3项提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第1项提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各提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2-017、2012-018)。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8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自然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3、登记时间: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为通过网页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3。

六、投票规则

敬请公司股东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其他

费用安排: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769-22083320

传 真:0769-22083320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523110

联 系 人:李先生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会回执

截止2012年8月15日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附件3: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360828,证券简称:东控投票

证券“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82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关于修订<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输入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在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项或多项议案的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1、办理身份认证手续

身份认证的目的是要在网络上确认投票人身份,以保护投票人的利益。目前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业务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22日下午15:00。

股票代码:000828    股票简称:东莞控股   公告编号:2012-020

债券代码:112042 债券简称:11东控01

债券代码:112043 债券简称:11东控0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91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作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专项论证报告》及《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次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等内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为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2、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及资金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经过专项论证,提出的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兼顾了公司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方式、最低分红比例及具体的决策程序,具备可实施的条件,并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3、上述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非、李善民、吴向能

      2012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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