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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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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2;200012 证券简称:南玻A;南玻B 公告编号:2012-031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分别刊登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6日(4日至5日为公休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3日下午15:00至2012年8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4日至5日为公休日)。

5、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①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②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12年7月3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12年7月3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含A股及B股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五路南玻科技大厦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包括:

1.1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2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1.3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5 回购方式;

1.6 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1.7 回购股份的处置;

1.8 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8、审议《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大会就以上第1、2、4、5项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B股股份回购方案尚需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于2012年7月20日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四楼股证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2年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绮婷、陈春燕

电话:(86)755-26860666 (86)755-26860660

传真:(86)755-2686064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   
1.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1.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1.4回购股份的期限   
1.5回购方式   
1.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1.7回购股份的处置   
1.8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二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及B股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012

2、投票简称:南玻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对所有议案表决100.00元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1.00元
1.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1.01元
1.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1.02元
1.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1.03元
1.4回购股份的期限1.04元
1.5回购方式1.05元
1.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1.06元
1.7回购股份的处置1.07元
1.8决议的有效期1.08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2.00元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3.00元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4.00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00元
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6.00元
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7.00元
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8.00元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1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1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④ 对于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3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15:00(4日至5日为公休日)。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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