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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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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24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2 年7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及董事授权代表共9名,其中常运东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张宁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俊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12年8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各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拟提名韩俊良、刘会、陆朝昌、陶刚、王原、尉文渊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名张宁、张勇、赵鲁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3年。

1.韩俊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刘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陶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王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尉文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张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张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赵鲁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推荐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徐成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其符合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资格。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拟在中国境内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金额: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总额不超过55亿元(含5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2.发行期限: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的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银行贷款。

(二)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申请注册金额: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总额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2.发行期限: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的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五年(含五年)。

3.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方式:组建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本期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银行贷款。

(三)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事宜;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在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4.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30日内召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会议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变电站供电设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35KV变电站供电设备,含税价格共计人民币748万元。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2票回避。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25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2 年7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文化大厦2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8月25日任期届满。根据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职工代表会选举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新一届监事会。

经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查后,监事会对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监事会拟提名徐成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29日

股票代码:601558 股票简称:华锐风电 编号:临2012-026

债券代码:122115、122116 债券简称:11华锐01、11华锐02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计划投资39,500万元;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计划投资31,600万元;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计划投资31,00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105,980万元。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6号《关于核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或“公司”)于2011年1月公开发行10,5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为945,9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2,002.80万元。

根据2011年1月12日公告的《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
(一)3MW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项目 
1、北京研发中心大型风电机组系列化研制项目55,570.00
(二)3MW海上和陆地风电机组产能建设项目 
1、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39,200.00
2、盐城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45,100.00
3、酒泉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34,800.00
(三)海上风电机组装运基地建设项目 
1、长兴岛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65,000.00
2、长兴岛临港风电塔筒制造项目38,200.00
3、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66,780.00
合 计344,650.00

经2011 年8 月8 日召开的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大连长兴岛临港塔筒制造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塔筒制造项目。

公司于2012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拟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项目主要从事3~5MW大型海上、陆地及潮间带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计划投资39,200万元。

(2)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天津)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海上及潮间带风电机组的装船运输服务,计划投资66,780万元。

2.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唐山)有限公司(华锐风电全资子公司,下称“唐山华锐”),将重点形成大型海上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规模化生产能力,计划投资39,500万元。

(2)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华锐风电全资子公司,下称“云南华锐”),将重点形成适合高原风能资源条件大型风电机组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计划投资31,600万元。

(3)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为华锐风电科技(大同)有限公司(华锐风电全资子公司,下称“大同华锐”),将重点形成3MW及以上大型风电机组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计划投资31,000万元。

公司拟将原用于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共计39,200万元及利息全部投入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投入后仍有不足的,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拟将原用于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66,780万元及利息投入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及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资金投入后剩余的部分资金合计4,180万元,公司拟将该部分资金用于江苏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并转入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根据国内海上风电发展趋势,预计“十二五”期间将以江苏、山东及河北沿海为主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因此,公司于2011年8月8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决议将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区风电装运项目,而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主要为大连长兴岛临港装运基地项目配套。河北乐亭地区是河北省主要的海上风电装机区域,已经纳入河北省近期重点的海上风电规划开发计划,预计未来将成为国家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的主要地区之一。

2.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及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的项目用地由围海造陆而成,回填施工工序复杂,各类养护的周期较长,目前的进度晚于预期,导致公司相关建设工作相应滞后。而从国家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看,将在规模化集中开发大型风电场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推动分散式接入风电的开发。云南楚雄及山西大同风资源比较丰富,开发潜力大,目前已经成为风电分散式开发的重要区域之一。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为装配试验厂房、部装及配套件库、露天成品库,配置主要装配、试验及运输设备,并对相应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及厂区工程等进行适应性建设。至项目达产年,形成36万千瓦(折合3MW风电机组120套)海上大型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项目新增总投资39,500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总投资2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6,500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3年,将于第4年达到设计生产纲领。

(3)项目主要数据及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26,000万元,利润总额10,939万元,投资利润率20.4%、投资利税率28.8%。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8.8年,财务内部收益率17.2%。

(4)项目审批情况

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已经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核字【2012】72号文批准。

(5)公司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装配试验厂房及露天库,配置主要装配、试验及运输设备,并对相应的生产配套设施及厂区工程等进行适应性建设。至项目达产年,形成45万kW(折合150套3MW风电机组)大型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项目总投资31,6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26,8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4,800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建设期为3年,于第4年形成设计生产能力。

(3)项目主要数据及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57,500万元,利润总额11,213万元,投资利润率26.2%、投资利税率39.6%。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5.7年,财务内部收益率28.5%。

(4)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已经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楚发改外资【2012】2号文件批准。

(5)公司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3. 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

包括装配试验厂房和备件库,配置主要装配、试验及运输设备,并对相应的生产配套设施及厂区工程等进行适应性建设。至项目达产年,将形成30万kW(折合100套3MW风电机组)大型风电机组总装试验能力。项目总投资3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14,1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投资16,900万元。

(2)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建设期为3年,于第4年形成设计生产能力。

(3)项目主要数据及技术经济指标

项目达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05,000万元,利润总额7,739万元。项目投资利润率11.0%、投资利税率16.8%。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9.7年,财务内部收益率14.4%

(4)项目审批情况

项目已经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同发改外资发【2012】342号文件批准。

(5)公司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1.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市场前景

河北省风能资源较为丰富,陆上技术可开发量超过1,700万千瓦,近海技术可开发量超过400万千瓦。依据国家《新兴能源振兴规划》草案及地方风电发展规划,河北风电产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2)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程度分析

①产业政策风险

风力发电作为全球公认可以有效减缓气候变化、提高能源安全、促进低碳产业经济增长的方案,得到广泛关注,并逐渐成为许多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政府将风力发电作为改善能源结构、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问题的主要替代能源技术之一,给予了有力的扶持。同时,与陆地风电相比,海上风能具有能量效益高,风湍流强度小,风切变小,风电场建设受噪音、景观、鸟类、电磁波等问题的限制少,且不占用土地资源等优势,在国际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我国亦在加强海上风电建设的规划工作,积极推进海上风电的健康发展。

本项目以海上风电机组(~6MW)为重点产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有效应对环境气候变化有着重要意义。在产业政策方面风险不大。

②需求风险

我国海域辽阔,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2007年12月,我国第一个海上风电场项目――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正式开工建设,主设备采用华锐风电的3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万kW,于2010年建成。目前国内多个海上风电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市场对海上风电机组的需求非常迫切。

本项目建设针对河北海上风电发展而实施,项目需求明确,风险不大。

③产品设计及制造风险

华锐风电在兆瓦级风力发电机组的开发设计、批量化生产、陆地项目的安装、运行与维护等各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大批的技术人才。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3MW风电机组已完成并网发电。此外,自主研发的潮间带3兆瓦风电机组也在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成功投入运行。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首批产品已于2010年10月下线,2011年投入运行。6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工作进展顺利,已于2011年上半年下线,产品设计风险不大。

④项目建设风险

本项目在河北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实施。乐亭临港产业聚集区是河北省首批省级产业聚集区和省内第二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产业聚集区之一。该区已制定完善园区规划,并陆续实施建设,能够保障企业生产需要。同时,本项目建设将形成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属于地方及开发区重点支持发展的产品及产业,能够享受相关快捷服务及优惠政策,具备项目快速建设实施的有利条件。此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采用成熟技术和工艺,项目资金来源于股东募集,能够保障企业需要。因此,项目建设风险不大。

(3)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①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风电机组及其关键部件设计、安装调试方面的经验优势,积极推进、加强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技术水平和能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②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适应企业发展调整的需要,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行多种方式,引进适用人才,并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岗位技能培训。

2.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和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

(1)市场前景

①云南地处内陆,但可开发利用的风力资源仍然较为丰富,适合建设小型风电场。作为“西电东送”重要输出地,云南风电装备市场前景良好。依据国家《新兴能源振兴规划》草案及地方风电发展规划,云南区域将成为新兴市场。

②山西是我国重要的综合能源基地,也是我国低风速风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十二五”期间将加大能源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开发风电新能源,风电装备市场前景良好。

(2)风险提示

①基地产品重量、尺寸大,而云贵高原相关风场设备的运输、安装、运营维修较一般风场更为复杂困难,故对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耐久性要求也更严格。

②基地产品生产以总装试验为主,由于风电设备所处的运行环境复杂多变,企业如不能严格把握配套产品质量,可能出现产品装机后不能正常投入运行,或者经常维修而无法正常负荷工作的风险。

③风电设备制造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3)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①积极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在技术创新上增加投入和力度,不断提高产品研制能力和水平。

②慎重选择产品相关合作及配套企业,严格把握配套产品质量。

③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的同时,在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为风电场提供更为快捷、可靠的服务,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保持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宁、张勇、赵鲁平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连风电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变更为“河北乐亭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临港风电装运基地项目”变更为“云南楚雄风电产业基地项目”、“山西大同风电产业基地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2012年7月29日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产生效益,防范投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3.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报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六、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在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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