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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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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2-027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项目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880,873,234.06973,430,085.55-9.51
营业利润112,006,916.22152,328,314.82-26.47
利润总额107,227,708.52153,912,670.96-3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27,527.68127,154,575.65-28.88
基本每股收益(元)0.210.30-3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5%9.83%减少3.58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初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2,672,631,359.212,447,682,133.76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所有者权益

1,350,747,629.711,428,432,795.51-5.44
股本428,213,646.00428,213,64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元)

3.153.34-5.69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2年1-6月公司利润总额107,227,708.5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427,527.6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88%。

1、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影响,钨市场需求减弱,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从而带来了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

2、财务费用36,807,302.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05%,主要系贷款规模和贷款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所致;

3、营业外支出7,279,789.7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56.01%,主要系捐赠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披露的《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0%-30%,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2-028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12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泽兰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2012年7月31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2年7月31日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赣证监发【2012】81号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1、原: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修订为: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一)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依规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

(四)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对于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还应详细论证其原因及合理性。

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

1、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2、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亏损。

3、公司法定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4、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2、原: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是: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修订为: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的政策是: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应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本款(五)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经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所余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亿元。

(六)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除现金分红外,在公司利润高速增长,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董事会审议该股票股利分红议案之前,独立董事应事先审议同意并对股票分红的必要性发表明确意见;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股票分红议案之前,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和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对股票分红的目的和必要性进行说明。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2-02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8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6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18日8:30-14:30。

2、会议登记地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2年8月18日上午12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翠 肖洋

联系电话:0797-3813839

传 真:0797-3813839

邮 编:341300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

2、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8月18日召开的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在选定的意见栏内打“○”。只能选择一种意见,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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