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2年07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多利进取(150033)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多利进取(150033)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3月23日生效。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在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份额,将被确认为嘉实多利基金份额;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份额,将按8∶2的基金份额配比分拆为嘉实多利优先份额与嘉实多利进取份额,基金简称及代码分别为:多利优先(150022)、多利进取(150033)。多利优先与多利进取于2011年5月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近期,多利进取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2012年7月12日,多利进取收盘价为1.278元,相对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6.76%;7月13日收盘价为1.354元,溢价幅度达到32.38%;7月16日收盘价为1.488元,溢价幅度达到48.38%;7月17日收盘价为1.590元。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多利进取(150033)为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类份额,一旦债券市场出现波动,其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会相应出现较大波动。

2、在二级市场上交易的多利进取(150033),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目前,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目前,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告发布之日(2012年7月18日)9:30-10:30,多利进取份额停牌。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关于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基金经理

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
基金主代码070021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等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兼有增聘和解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齐海滔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欧宝林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基金名称齐海滔
任职日期2012年7月18日
证券从业年限9年
证券投资管理从业年限9年
过往从业经历2003年6月至2006年5月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2006年5月至2010年12月历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2011年4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
其中:管理过公募基金的名称及期间基金主代码基金名称任职时间离任时间
184706天华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3月4日2009年6月30日
161810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7月1日2010年12月29
是否曾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是否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取得的其他相关从业资格
国籍中国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基金名称欧宝林
离任原因离职
离任日期2012年7月18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2年7月18日起,增加浙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合计8只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2年7月18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2年7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黄金(QDII-FOF-LOF)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浙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黄金(QDII-FOF-LOF)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黄金(QDII-FOF-LOF)为T+3日)到代销机构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