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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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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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8月29日,公司与百事(中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深圳百事15%股权以人民币14,400万元转让给百事(中国);本次交易涉及重大资产出售。

 2011年9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2011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2030 号),核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

 2012年1月10日,深圳百事完成其15%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

 201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百事(中国)支付的股权价款美元22,788,415.89元(相当于人民币14,400万元),股权转让款全部支付完毕。

 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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