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以下议案:审议通过《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变更信息披露报纸的说明
本公司截至公告之日的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自2012年7月1日起,本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变更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