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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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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利祥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公司股份9,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10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单莉莉、姚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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