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0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6元
● 股权登记日: 2012年7月5日
● 除息日:2012年7月6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13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7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共计派发股利15,600万元。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定,公司201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0,902,641.80 元,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39,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00万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一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投资者及QFII由本公司按相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36元;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4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2012年7月5日
(二)除息日:2012年7月6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2年7月13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7月5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第1条所列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所有QFII股东红利按税后发放。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6号楼
电话:010-63702195 ????联系人:张菁桦
传真:010-63702196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