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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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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王老吉”拟在全国建生产基地
□本报记者 黎宇文

 □本报记者 黎宇文

 

 6月18日,广药集团联合广州市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广药出品的第一批红罐王老吉已开始铺货,将首先在广州和北京面市。为了满足产能需求,广药集团已陆续与大型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除了在短期内选择代工以满足消费者对王老吉的需求之外,广药还将在全国建立自己的生产基地,目前已在筹备中。

 会上,广药集团首次介绍了王老吉商标仲裁案始末。2010年5月1日,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到期,广药集体以电话、公函、律师函等多种形式数十次与鸿道集团联系,希望重新协商商标许可问题,但鸿道集团均未给予回应。在这样的情况下,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按照双方共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2011年12月29日,仲裁案正式开庭。2012年3月14日,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鸿道集团单方面放弃。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定:《“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两份合同均无效。这意味着从2010年5月2日起,鸿道集团已无权使用王老吉商标。

 广州市国资委在会上强调广药集团是有184年历史的王老吉品牌国内唯一传承实体,依法拥有王老吉商标无形资产,广州市国资委支持广药集团依法收回红罐、红瓶王老吉生产经营权,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希望广药集团按照136发展方略,将王老吉从民族品牌打造成世界品牌,5年内达到300亿销售,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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