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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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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越龙山称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本报记者 王锦

 □本报记者 王锦

 

 针对公司产品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的报道,古越龙山(600059)6月19日公告称,公司历来视食品安全为企业之生命,长期以来,公司的产品经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权威检测机构历次抽查的结果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6月15日,有香港媒体报道古越龙山两个黄酒产品含有氨基甲酸乙酯(简称EC),其含量为0.2mg/kg-0.26mg/kg。

 古越龙山表示,经统计,此次涉及的两个黄酒产品2011年的销售额为54.29万元,约占公司2011年总销售额的0.04%。

 古越龙山公告中还列举了国家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表述,该中心称氨基甲酸乙酯广泛存在于酒类及其它发酵食品中,为自然发酵产生,并非人为添加。古越龙山、塔牌3款酒中的EC含量远低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水果白兰地酒的限量标准,消费者可放心饮用。

 古越龙山还表示,黄酒是一种传统食品(饮料酒),有数千年的饮用历史,至今尚无发现人体因饮用黄酒致癌的事(案)例。EC普遍存在于各种酒类及其他发酵食品中,是自然发酵产生的极微量化合物,并非人为添加。

 目前我国对酒类中的EC含量尚无限量标准。国际上对食品及酒类中的EC含量控制的规定也较少,欧盟建议对水果白兰地的EC含量上限值为400μg/L(0.4mg/kg),法国和瑞士对水果白兰地的EC含量上限值为1000μg/L(1.0mg/kg),美国、韩国等国家对水果白兰地的EC含量没有明确的上限标准。公司两个产品的EC含量远低于欧盟国家及其他国家水果白兰地酒的限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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