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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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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2-027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2,61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15%。

2、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2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5,000,000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71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00股,并于2008年6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87,000,000股。

2009年4月22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87,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2009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9,2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增加至104,000,000股。

2009年6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9,504,000股,占限售股份数量的47.6%,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6%。本次解除限售实施后,有限售流通股为54,496,000股。

2010年4月23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139,2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0年5月17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8,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81,744,000股。

2012年4月18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派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转增 2股,201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3,200,000股,其中有限售流通股为122,616,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本次可上市流通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流通日期备注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22,616,000122,616,00039.152012年6月25日注2

注1:由于2012年5月30日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上述承诺继续锁定的流通股由81,744,000股增至122,616,000股。

三、相关股东是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6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2,616,0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1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22,616,00039.15% 122,616,000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22,616,00039.15%

16,348,800

122,616,000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22,616,00039.15% 122,616,0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90,584,00060.85%122,616,000 313,200,000100.00%
1、人民币普通股190,584,00060.85%122,616,000 313,200,0001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313,200,000100.00%  313,200,000100.00%

注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2,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3%。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时所作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和沈少玲夫妇承诺:现时及将来均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永弟和沈少玲夫妇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通过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严格履行承诺
追加承诺将所持有的于2011年6月25日限售期满的81,74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1年6月25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12年6月24日,并承诺在2012年6月24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股份。在限售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注1)严格履行承诺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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