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2日公告,将于6月15日代理招标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为206亿元,其中青岛、广西、海南、重庆、陕西、新疆、甘肃省(区、市)额度分别为7亿元、35亿元、20亿元、31亿元、42亿元、36亿元、35亿元。各省(区、市)额度以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一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本期地方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
时间安排方面,本期地方债6月15日招标,6月1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6月19日发行结束,2012年6月21日起上市交易。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上市后可以在各交易场所间相互转托管。本期地方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6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5年6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全场最高中标利率为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手续费率为承销面值的0.05%。(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