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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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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44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共计55家,其中已有49家提出股改动议,其持股数量占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99.01%,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因注销、无法联系、正在办理等原因未明确提出股改动议。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公司已经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股改保荐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为彻底解决公司的巨额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在经过与非流通股股东、重组方、相关债权人进行充分协商沟通后,各方最终确定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与拟实施的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相结合,同步进行。

 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聚友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见证下,已于2010年11月30日与首控聚友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应虎先生签订了《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框架协议》。

 目前,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已制订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的重组方案也已制作完成,现股改方案和重组方案已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国家环保部于2011年11月15 日以(环函[2011]303号)《关于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函》,原则同意了本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将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以尽快启动股改程序。

 四、保密义务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编:610015

 电话:02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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