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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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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临2012-010
关于本公司与三得利中国合作交易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就其于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刊发的合作交易公告(“该公告”)所载之完成交易的财务影响,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披露进一步资料。

 仅就三得利中国取得事业合资公司50%权益,即本公司的视作出售交易部分(“视作出售”),按2011年12月31日事业合资公司目标资产之经审计净资产值,视作出售完成后可预期令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人民币约2.48亿元(未经审计),该数据主要是基于内部重组及三得利中国向事业合资公司增资过程中产生的财务结果。

 但基于视作出售并非合作交易的全部,总括设立销售合资公司之交易而言,按三得利销售目标资产于2011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净资产值,预期可产生商誉减值处理。如该公告所载,整个合作交易可预期令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增加人民币约1.67亿元(未经审计)。

 上述披露数据仅为本公司的初步计算,并未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实际收益可能与上述有所分别。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应审慎行事。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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