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于2012年4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431号)。本公司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截至2012年5月28日,本公司与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传媒”)已完成标的资产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报经营”)100%股权、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传媒”)100%股权及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媒体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标的公司尚有5处房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后续本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发行股份登记及上市手续;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继续完成相关房产的过户手续。
本公司将继续加紧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公告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