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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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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88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定,现就山东安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化纤”)诉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海龙")购销合同纠纷一案进展情况持续披露如下:

 一、案件持续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5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2-073),对上述诉讼案件履行了披露义务,现该诉讼案件的进展如下: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于近日就原告安达化纤与被告山东海龙购销合同纠纷一案做出《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乐商初字第125号】,判决内容如下:

 被告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偿还原告山东安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货款877,529.8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1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时一并交付原告)。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产生或有影响。

 四、备查文件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乐商初字第125号】。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ST海龙 公告编号:2012-089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6月 4日、6月5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2年 6月 6日自开市 9:30 起停牌一小时,10:30 复牌。

 二、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管理人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 管理人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管理人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管 理 人

 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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