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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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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12-11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凤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调整为:黄元华、曾庆民、肖小菁。

二、审议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作如下修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原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修改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三)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四)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公司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计划需求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和听取全体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六)如年度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对于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七)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向股东大会提交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监事会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6月28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6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间半天;

3、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审议事项是否为特别表决事项
《2011年年度报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的详情请查阅2012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2年6月26日17:00。

2、登记时间:2012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公司7楼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公司7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子刚、李静

联系电话:0763-3663333

传真:0763-366331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股东及或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前到达会议地点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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