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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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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2-025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对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权收购概况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1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2011年9月29日,公司与BARCA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及许大绚(以下简称“承诺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港币600,000,000元收购出让方持有的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尔高林”或“目标公司”)3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收购贝尔高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2011年10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并取得了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2012年1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棕榈园林(香港)有限公司”已向出让方支付港币500,000,000元的股权收购款,相关股权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股权收购进展的公告》。

 二、股权收购完成情况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按《2011年审计账目》,目标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港币132,000,000元,受让方应于2012年6月30日前将港币100,000,000元支付予出让方及支付相等于第3.1条所述的转让价款中之港币100,000,000元的利息。”

 公司根据贝尔高林提供的《2011年审计账目》,确认贝尔高林截止2011年12月31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已达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要求,公司已于2012年5月30日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付款约定。截至目前,公司对贝尔高林30%股权收购的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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