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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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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2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华融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并实施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经与华融证券协商一致,自2012年6月5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融证券开通本基金与其他旗下开放式基金(除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量化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及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互相转换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遵循华融证券的规定,各基金的相关费率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公告及本公司网站。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销售机构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指定销售机构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自2012年6月5日起,本公司将同时在华融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三)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到华融证券代销基金的各营业网点或通过华融证券网上营业厅办理。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在华融证券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华融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华融证券各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华融证券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融证券的规定。

 (六)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者须遵循华融证券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与华融证券的约定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七)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与华融证券就申请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定期定额业务起点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整。

 (八)申购费率

 为正常申购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请见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一)变更及终止

 投资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在华融证券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华融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详情如下:

 (一)申购业务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即按照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优惠费率,折后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柜面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即按照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优惠费率,折后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即按照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优惠费率,折后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hrsec.com.cn

 客服电话:010-58568118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 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五、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2年6月1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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