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2年5月15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年5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www.cninfo.com.cn)。
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30日
2、除息日为:2012年5月31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5月3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个人、高管锁定股份。
五、咨询机构
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林义擎 张华
咨询电话: 021-69210665
传真电话: 021-5168525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