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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破字第9-48号】和《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破字第9-49号】。
2012年4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认可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沃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2012年4月9日海沃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两次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该院于2012年4月18日作出如下裁定:认可海沃公司破产管理人制作的《海沃(海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本次诉讼的裁定结果,造成公司对海沃公司损失合计为84,454,744.89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已对上述损失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预计负债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因此,本次诉讼将使公司利润增加10,216,399.94元,具体时间受海沃公司破产清算及担保诉讼的进展决定,最终数据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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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破字第9-48号】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8)海中法破字第9-49号】
特此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