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于2012年5月21日9:30时在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30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987,600股的53.8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秀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201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30,30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